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天津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保障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执业药师服务公众用药安全的能力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并于2023年1月18日前反馈我局,反馈请注明“《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22-83550517
电子邮箱:syjjjgdb@tj.gov.cn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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