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理执业药师注册,对继续教育学分有何要求?
答:申请人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非当年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供《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批准之日起第二年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申请人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超过五年以上申请注册的,应至少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自2020年起,执业药师每年需取得公需科目10学分和专业科目20学分。
如果在外省市学习的,请联系天津执业药师协会17526884960进行学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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