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520号建议的答复
类 别:C
签发领导:林立军
公开属性:公开
王平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禁止保健品在我市公共媒体广告宣传的建议》(0520号),市政府交由我委会同市文化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委办理。对此,我们非常重视,经研究答复如下:
保健品广告监管历来是我委广告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2018年,我委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再次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广告监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的通知》(津市场监管广【2018】3号),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整治取得扎实成果。全市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796件,罚没款2361.52万元,其中查处保健品违法广告案件95件,罚没款227.92万元。
特别是今年以来,针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保健品乱象,我委及时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市“打清整”百日行动。在此基础上,专门制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市场乱象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打清整”广告监管工作。一是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二是查处涉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的保健品违法广告行为;三是加强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保健品广告监测,互联网保健品广告的监督检查;四是建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沟通协调和信息通报机制;五是督促广告发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广告发布审核,建立虚假广告拒发和报告机制。同时要求各区局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识别真假的能力、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保健理念。
“打清整”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各区局积极深入社区,组织召开培训会、保健品科普宣传讲座等活动,向广大消费者阐明了开展集中整治保健品乱象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结合相关案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特征,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提高了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引导群众树立理性正确的消费观念。同时,通过在主干道、社区、超市等处以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增加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走进社区为群众开展保健品知识讲座,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保健理念。有关区局联合辖区新闻单位播放《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宣传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保健品功效,避免因轻信虚假违法广告而上当受骗。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704人次,监测保健品11427广告条次,督促指导各类媒体拒发保健品广告11件,立案查处违法保健品广告案件85件,罚没款31.55万元。
鉴于“打清整”工作正处于特殊阶段,市有关部门于今年初已责令市级媒体暂时停播(刊)了全部保健品广告。至于您提出的“全面禁止保健品在我市公共媒体广告宣传”的建议,在现行法律法规上没有直接依据,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政府部门在无法律依据的前提下,无权明令禁止保健品在我市公共媒体广告宣传。我们将把您的建议积极向立法机关反映,力争在法律层面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下一步,我委将在保健品广告的监管工作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遏制保健品营销乱象,努力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少一份担心、多一份放心的消费环境。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导向管理。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部署,落实广告导向监管的领导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二是深化广告监管综合治理。落实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广告监管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协同监管、执法联动等机制。三是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关注舆情和投诉举报、监测线索,突出医疗(包括含有“两非”内容的广告,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招商、金融投资、收藏品类等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同时针对薄弱环节,要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教育培训类广告、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广告等广告的监管执法,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治理行动,突出互联网媒体、广播电视媒体、自媒体以软文方式宣传商品等变相广告的监管,突出以人民群众利益为中心的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对严重违法广告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四是强化监管手段完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推进传统媒体、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监测综合广告监测监管平台的建设,提升监测监管效能。
市文化旅游局在保健品广告监管工作上,一是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播出保健品广告的监管,对各类违法违规和打擦边球的现象决不迁就手软。对保健品广告播放中存在的问题,将于第一时间采取沟通协调、诫勉谈话等措施及时制止,并且一盯到底,直至彻底纠正为止。如有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将依法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二是强化广告管理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医疗医药、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增强监管合力,加大违规保健品广告的打击力度。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重点针对播出机构广告审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其思想政治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其熟悉政策,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规保健品广告播出。综上,将综合采取多方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督促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提高自律意识,坚决将保健品广告违规播出的现象遏制在苗头阶段,切实保护社会大众的合法权益。
市城市管理委在保健品广告监管工作上,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继续加大加快整治城市户外虚假广告,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无虚假违法广告的发生。
2019年3月22日
工作人员:张利民 联系电话:2337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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