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局、海河教育园区局,稽查总队、价监局、纤检所,委机关各处室: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182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市场监管系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的工作要求,对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权利提出了明确的界定意见,对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工作流程提出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保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原则。
为进一步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现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意义。自我委成立以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连续五年持持续快速增长态势,2019年前三季度,系统行政复议案件总数突破400件,行政诉讼案件总数超过200件。造成此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另一方面则是部分当事人以牟利为目的,滥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极大程度消耗行政资源。因此,加强与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有助于提升系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止个别人滥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从而有利于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认真把握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条件。《意见》明确,对于层级监督、信访处理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对于行政调解、无法定答复义务的举报事项未作答复,申请人与调查处理行为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等事项可以不予受理。各基层单位在应对行政复议时,要认真考量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行政复议主体资格,合理判断举报人与调查处理行为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从源头上解决行政复议争议,同时也要防止滥用无利害关系,损害申请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权利。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流程。《意见》第四条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草拟行政复议答复的相关部门,第九条、第十条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与应诉承办机构的分工与工作流程,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复议应诉相关工作流程,确保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顺畅进行。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专业性强、影响力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意见》规定的各项要求,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专人负责,抓好落实。要把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业务过硬的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队伍,合理使用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保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沟通。各区局在行政应诉过程中,要主动将《意见》规定的精神与人民法院协调沟通,争取人民法院的理解与支持,保证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效果。
六、各单位在贯彻落实《意见》过程中,遇到新的情况与问题,要及时与委法规处联系,确保《意见》执行不打折扣、不出偏差。
附件:《关于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