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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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实施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和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有关授权并联审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71009Y/2020-0097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市场监管计〔2019〕1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市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和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更好服务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实施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和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有关授权并联审批,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经市市场监管委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计量授权项目范围变更(扩项)、计量授权项目内容变更,在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时可以同时提交相应的计量授权申请,自愿申请实施并联审批。

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和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有关授权并联审批由市市场监管委实施。办理部门依法选派具备相应考评资质的考评员组成联合考评组开展考评,经考评合格后发放《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授权证书》或证书附件。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附件:实施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和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任务的有关授权并联审批工作方案

                        2019      1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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