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2024年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全区经营主体开展公示信息和登记备案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本次抽查范围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公示2024年度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
企业抽查事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备案事项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包括公示信息和不公示信息,不包括海关信息、统计信息、社保信息和外商投资企业信息等)的检查以及即时公示信息(其他自行公示信息)的检查。
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事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检查、备案事项的检查以及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包括公示信息和不公示信息,不包括海关信息、统计信息、社保信息和外商投资企业信息等)的检查。
其中“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检查事项,对于随机抽查类经营主体抽查2023年度年报信息,移出必查类市场主体除年报原因移出的需抽查移出年报年度外,其他类型的抽查2023年度年报。
我局按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进行随机抽取,本次共抽取企业1138户(其中移出必查302户,随机抽查83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户(其中移出必查3户,随机抽查7户)。
本次检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章规定,被抽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按要求提供会计资料、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股权变更等相关文件材料。对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的企业,我局将依法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特此通告。
附件:检查市场主体名单
广源街市场监管所:26948058
青光镇市场监管所:26955239
天穆镇市场监管所:26617655
普东街市场监管所:26736917
宜兴埠市场监管所:86211253
北仓镇市场监管所:26969260
新村街市场监管所:26918717
大张庄市场监管所:26936505
西堤头市场监管所:86843960
集贤街市场监管所:65670579
双街镇市场监管所:26913989
韩家墅市场监管所:86938325
瑞景街市场监管所:26802791
双口镇市场监管所:86887109
双环邨市场监管所:86513963
佳荣街市场监管所:26658023
小淀镇市场监管所:26993902
信用监管科: 26913953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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