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DBJ24120113111037724),涉及北辰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芒果(购进日期:2024-07-23)。被抽样单位:天津市北辰区凤彩水果店。该批次芒果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0.05mg/kg,实测结果为0.254mg/kg),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8月15日启动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7月23日购进10千克芒果放置在店内销售,已销售完毕,本案货值金额100元,违法所得40元。经营者在其销售场所实施召回措施,未有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在购进上述不合格芒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不知道所采购的芒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天津市北辰区凤彩水果店经营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芒果,非经营环节导致,且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开展了召回,对违法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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