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DBJ24120113111037648),涉及北辰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葱(购进日期:2024-07-21)。被抽样单位:天津市北辰区宋凤仙大肉经营部。该批次大葱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0.3mg/kg,实测结果为14mg/kg),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8月19日启动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7月21日购进5千克大葱放置在店内销售,已销售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投诉。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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