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天津市北辰区绍东烟草店等1家食品经营者1张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附件:依法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2025年05月12日
附件
依法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序号 |
经营者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场所 |
有效期至 |
注销原因 |
1 |
天津市北辰区绍东烟草店 |
JY11200130133590 |
92120113MA06XQ2KXQ |
韩绍东 |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上河头村宋家胡同8号 |
2025年05月07日 |
有限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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