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DBJ25120113111032104),涉及北辰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购进日期:2025-04-08)。被抽样单位:天津市北辰区朋来福便利店。该批次姜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0.2mg/kg,实测结果为0.31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5月23日启动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4月8日购进姜1箱(约13.5公斤)放置在店内销售,已销售完毕,本案货值金额162元。经营者在其销售场所实施召回措施,未有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系初次违法,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是其造成的,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疾病并自行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天津市北辰区朋来福便利店经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姜,非经营环节导致,且当事人开展了召回,对违法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25年7月30日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