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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DBJ25120113111032244)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8-07 16:15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DBJ25120113111032244),涉及北辰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胡萝卜(购进日期:2025-04-22)。被抽样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京福隆食品超市。该批次胡萝卜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0.01mg/kg,实测结果为0.014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5月23日启动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4月22日购进胡萝卜113公斤放置在店内销售,已销售完毕,本案货值金额517.54元。经营者在其销售场所实施召回措施,未有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能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说明进货来源,初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天津市北辰区京福隆食品超市经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胡萝卜,非经营环节导致,且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开展了召回,对违法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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