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委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报送大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的函》的要求,组织开展大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工作。
(1)本次抽查对象由市市场监管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统一随机抽取并下发,本次抽查名单涉及北辰区共13户。
(2)本次抽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
(3)本次抽查事项为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包括是否存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的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形;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同数量;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同金额。
(4)按照《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章规定,被抽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对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的,我局将依法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对于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被抽查对象名单
天穆镇市场监管所:26617655 宜兴埠市场监管所:86211253 北仓镇市场监管所:26969260 西堤头市场监管所:86843960 双街镇市场监管所:26913989 瑞景街市场监管所:26802791 双口镇市场监管所:86887109 小淀镇市场监管所:26993902 信用监管科:26913953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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