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车部门: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公车走亲访友、游玩、祭扫。现就“清明节”放假期间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务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有车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本部门的公务车辆管理,“清明节”放假期间北辰市场监管局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封存,集中停放。车辆停放时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出行,关闭车内所有用电设备,车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锁好车门车窗。将车钥匙统一交到值班室钥匙存放处。
二、严格公务车辆出行审批、登记备案制度,“清明”放假期间有临时公务任务的部门需要动用公务车辆的,需提前经本部门主管局长同意,并在值班室填写《加班用车审批单》后方可使用。出车前按规定做好车辆“三检”工作,保证“油液”在合理区间,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带齐证件。完成任务后应迅速返回局机关,不得在外过夜存放,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节日期间,市公车办将通过查看卫星定位行驶轨道,现场检查、查验派车手续、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者一律严肃处理当事人,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节日期间公务车辆驾驶人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开带病车,严禁开斗气车,严禁疲劳驾驶,严禁超速驾驶。
四、“清明”期间有公务任务,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请与司机班车管员联系。联系人:付炳光 电话:18512270607
行政科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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