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委《2022年“双十一”“双十二”期间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津市场监管市【2022】17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促进我区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任务要求,集中整治“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规范竞争秩序,优化消费环境,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网监+”工作机制作用,坚持依法治网、以网治网、信用治网、协同治网、创新治网,聚焦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广泛宣传《电子商务法》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和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责任,提高自律意识,切实做好“双十一”“双十二”期间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和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工作方案,推动网监工作开展。要求“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各成员单位汇报阶段工作进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同时部署“双十一”“双十二”期间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工作,促进我区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二)约谈网络企业,加强交易型网站监管。将全区交易型网站底册分发至各监管所,由各监管所筛选交易型网站,并约谈网络企业。同时在监管网站时,及时发现线索,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网络虚假广告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
(三)发布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关注自身交易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陷入网络消费陷阱,根据自己的生活需求理性购买商品和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维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间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网监+”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机制作用,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涉网案件查办力度,构建起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格局。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探索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细化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处置消费纠纷。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总结。要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维权事例做好宣传和报道。“双十一”“双十二”期间开展活动的情况、发现的违法行为(案件附处罚决定书)等情况总结于12月16日前通过OA报市场科。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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