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辰市监处罚〔2023〕680号-天津市北辰区雷茂程超市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商品码的商品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8-04 15:25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辰市监处罚〔2023〕680号

当事人:天津市北辰区雷茂程超市(雷茂程)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13MA07FHFC5L

经营场所:天津市北辰区普东街秋怡家园菜市场内二楼

经营者:雷茂程

2023年7月12日,我局接投诉举报称,消费者7月11日在天津市北辰区雷茂程超市购买了“圣景园海鸭蛋”产品(生产日期:20230201),商品条码是6942852341136,通过物品编码中心查询获悉该厂商识别代码已于2022年12月16日注销,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退货并赔偿1000元,查处。接投诉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于7月13日对当事人天津市北辰区雷茂程超市(雷茂程)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柜台上待售有2盒涉案产品“圣景园熟海鸭蛋”(净含量360g/盒,生产日期:20230201;保质期:6个月;委托方:天津圣景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商:辽宁鑫金家禽养殖有限公司),商品条码前8位数字为“69428523”,通过查询编码中心官网,该“69428523”厂商识别代码已注销,代码持有人为“天津圣景园畜禽养殖基地”。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无陈述、申辩。同日执法人员报经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当事人于2023年6月24日从天津市静海区津鲜豆制品商行处购进了25盒“圣景园熟海鸭蛋”产品(委托方:天津圣景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商:辽宁鑫金家禽养殖有限公司),之后置于经营场所内待售,售价为11.0元/盒。上述产品商品条码前8位数字为“69428523”,通过查询国家编码中心官网,该“69428523”厂商识别代码已注销,代码持有人为“天津圣景园畜禽养殖基地”。当事人行为满足涉嫌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商品码的商品构成要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雷茂程身份证复印件;2.现场检查笔录(2023.7.13)、现场照片;3.对经营者雷茂程的询问笔录;4.当事人提供的产品供货商资质、票据和销售流水;5.通过国家编码中心官网查询产品厂商识别代码信息的照片。

本局于2023年7月28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津辰市监罚告〔2023〕680号),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以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的规定。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等市财政指定非税收入收缴银行对公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