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1-20 11:0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4年,在北辰区政府办的指导下,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区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有效履行主动公开职责,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24件,其中,在北辰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1313件、在“北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公开311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要求,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办理流程,依法做出答复。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结转2023年未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其中,予以公开6件、部分公开7件、不予公开10件、无法提供10件、其他处理9件。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为落实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落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规定时限,依法对应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保证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和载体建设,丰富北辰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和“北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拓宽群众获取市场监管信息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把控,加强信息编辑审核,严格按照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窗口,树立北辰市场监管良好外部形象。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批再发布的原则,严控信息发布流程,保证信息发布的内容真实有效、安全可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监督力度,定期安排人员巡网,采取关键词检索、人工筛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局网站链接可用性和文字内容进行自查,严防严重错别字和敏感词及网站错链、断链、网页无法打开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9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30

行政强制

29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0

0

0

0

0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0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2

0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3

0

4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有待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改进和队伍建设有待不断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

一是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发布更新工作文件、公示通告、财政预决算、行政处罚等各类政府信息,在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提高公开效能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下功夫,保障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力度,加强对局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日常监测,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巡检,压实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讲座、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培训、及时进行工作提示等方式,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行政复议的情况。2024年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4件,其中1件司法局维持我单位作出的行政行为,2件司法局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

行政诉讼的情况。2024年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原告主动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予撤回起诉。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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