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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指南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1-30 13:52

办理事项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夏季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伏天下午上班时间为14: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办理材料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4.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办理地点

北辰区政务服务大厅: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98号

北辰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天津市北辰区永进道88号

办理机构

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费标准

免费

联系电话

北辰区政务服务大厅:86814728

北辰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8682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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