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宝坻区海海起士林蛋糕房经营的巧克力麦脆(烘烤类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17日,我局接天津华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A2190251847101002C)及抽样单(PP19120000115030498),被抽样单位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海海起士林蛋糕房,食品名称:巧克力麦脆(烘烤类糕点),规格型号:150克/盒,生产日期:2019-8-10,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案件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宝坻区海海起士林蛋糕房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内未发现该批次巧克力麦脆(烘烤类糕点)。2019年10月21日,我局立案调查,上述巧克力麦脆(烘烤类糕点)是从天津起士林大饭店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以9元/盒的价格购进的,共购进126盒,至2019年10月17日全部售出。天津市宝坻区海海起士林蛋糕房提供了进货票据。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产品时履行了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宝队案〔2019〕71号”。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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