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市场监管局蜂蜜产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蜂蜜产品(蜂蜜、蜂产品制品)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蜂蜜掺杂掺假行为,规范蜂产品标签标识,加强蜂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蜂蜜产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一〔2016〕90号)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蜂蜜产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产〔2016〕5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食品监管“四个最严”和总局“四有两责”为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靶向监管,全面开展打击蜂蜜掺假造假和所谓“指标蜜”潜规则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加强蜂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过深入开展蜂蜜产品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蜂蜜产品生产行为,促进全区蜂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良性发展。
二、 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
三、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组织开展此次蜂蜜产品专项治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四、检查重点
我区获证蜂蜜产品生产企业:天津中发蜂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工作任务
(一) 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蜂蜜产品生产企业依法组织生产、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蜂蜜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等规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制度,严禁添加糖浆等任何物质生产蜂蜜。
(二)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集中排查风险隐患。
1.全面开展企业监督检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规定要求,全面检查蜂蜜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产品贮存销售等情况。
2.检查原料蜂蜜进货合规性。对企业原料蜂蜜进货把关进行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所使用的原料蜂蜜(蜂巢直接采集)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方可予以购进,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蜂蜜产品,要与原料蜂蜜供货者签订质量协议或供货合同,通过查验企业供货清单、进货发票、进货验收记录、销售订单等,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采购或生产“指标蜜”潜规则的行为。
3.检查原料蜂蜜与成品蜂蜜产出比。对企业原料蜂蜜投入量和成品量比例进行检查分析,通过物料平衡关系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使用糖浆等其他物质生产假蜂蜜的行为。还应重点检查企业使用的糖浆类物质以及食品添加剂购买量、使用量与成品产出量,判断企业购买的糖浆类物质以及食品添加剂是否全部用于生产蜂产品制品。
4.检查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蜂蜜产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检查企业食品检验员资格证明和企业食品出厂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5.检查原料蜂蜜购入价格和成品蜂蜜销售价格。查看企业购销票据,通过原料购入价与销售价之比,判断企业是否涉嫌存在违规生产假蜂蜜的行为。
6.检查蜂蜜及蜂产品制品的标签标识。检查企业产品标签,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特别是蜂产品制品的标签标识,要清晰地标示反应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得使用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禁止使用蜂产品制品冒充蜂蜜或者误导消费的行为。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蜂蜜生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生产经营掺假掺杂蜂蜜、违规生产“指标蜜”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查封问题产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从重处罚,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要责令企业召回问题产品。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卫生条件差、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未进行出厂检验、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或者原料蜂蜜与成品蜂蜜产出比、原料蜂蜜购入价格和成品蜂蜜销售价格存在疑点或者倒挂的,要责令企业整改,及时调查取证,追根溯源,依法处置。要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糖浆等物质的违法生产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的途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建立舆情监测机制,要充分运用投诉举报信息,查处蜂蜜掺假掺杂的典型案件,并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6年8月10日前)
依照本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治理阶段(2016年8月-2016年10月)
按照治理工作任务的要求,可采取明察暗访、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措施,结合证后核查审计工作,全面开展蜂蜜产品专项治理。
(三)总结阶段(2016年11月)
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蜂蜜产品生产行为,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职尽责,强化工作保障,根据工作计划方案,结合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清单,落实人员责任、工作任务和目标,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蜂蜜产品各监管环节的紧密衔接。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发现的重大复杂食品犯罪线索,要及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衔接、联动;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坚决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放纵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效可行培训计划,可采取网络教育、现场教学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一线监管人员的知识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
(四)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情况
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工作总结(含电子版)和《蜂蜜产品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于2016年11月20日前报送食品生产监管处,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总结内容包括:出动执法人次、检查企业家次、依法处罚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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