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中证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涉及我区1家饭店。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天津市宝坻区韵香阁饺子馆(罗立成)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6日,我局接中证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TJ-J21120392)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DC21120115110640008),被抽样单位名称:天津市宝坻区韵香阁饺子馆(罗立成),名称:大汤碗,检验结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案件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宝坻区韵香阁饺子馆(罗立成)进行了现场检查,2021年12月2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津宝白市监责改〔2021〕11221号),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1年12月28日,我局委托中证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对天津市宝坻区秦味轩面馆店内的大汤碗进行了二次检测,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证明当事人已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2022年2月17日我局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宝白市监处罚〔2022〕64号),依法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7日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