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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天津市宝坻区彩婷蔬菜批发部)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4-03-06 17:30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涉及我区天津市宝坻区彩婷蔬菜批发部(孙宏伟)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3日,我局接到天津六角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TL-J23120017)。报告显示,经对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菜2厅1号天津市宝坻区彩婷蔬菜批发部孙宏伟)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3年12月5日绿豆芽进行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案件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宝坻区彩婷蔬菜批发部(孙宏伟)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上述产品。当事人于2023年12月5日从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农产品加工区恒康路3号的天津一口鲜蔬菜有限公司处购进绿豆芽3900斤,采购价0.75元/斤,并在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菜2厅1号的经营场所进行销售,销售价为1元/斤。2023年12月6日全部销售完毕经营者在其销售场所实施召回措施,未有召回。天津市宝坻区彩婷蔬菜批发部(孙宏伟)针对此次事件进行了整改排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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