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涉及我区天津市宝坻区鹏发食侠客黄焖鸡米饭快餐店一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7月9日我局接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A2240365577101076C),被抽样单位:天津市宝坻区鹏发食侠客黄焖鸡米饭快餐店,样品名称:碗,抽样日期:2024-06-20),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案件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宝坻区鹏发食侠客黄焖鸡米饭快餐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上述碗。该单位因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经复检,所有项目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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