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涉及我区天津市宝坻区新兴冷食店一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9月14日,我局接天津六角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No:TL-J24080409检验报告,天津市宝坻区新兴冷食店(李友起)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7日的板栗味月饼(广式)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核查情况。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宝坻区新兴冷食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上述批次产品。2024年8月16日当事人以2元/袋的价格购进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7日的标称廊坊市兆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味月饼(广式)60袋,每袋2元,销售价3元/袋,截止2024年9月14日已全部售出。当事人不能提供被抽检批次的板栗味月饼(广式)的有效进货票据和供货方资质文件,不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本案货值金额为180元,违法所得180元。
天津市宝坻区新兴冷食店对此事件进行了整改排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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