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文件
津市场监管宝字〔2017〕152号
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
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更好地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决定成立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将区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入区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组 长:刘国际 党委书记
王义明 党委副书记、局长
张吉存 党委副书记、区食安办主任
副组长:崔勇进 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洪杰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立志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淑平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周 印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振丽 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秀梅 调研员
高贺芝 副调研员
张国庆 副调研员
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制定、部署区局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决定区局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及我区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等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的推动落实;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以及普法依法治理等考核验收工作。
二、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与职责
区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办公室主任:陈立志
办公室副主任:吴红霞
办公室成员由区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党建科、行财科负责人组成。
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落实下列职责: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区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组织起草区局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报告等;组织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及我区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与考核;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完成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017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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