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度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计划 | ||||||||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机关名称 | 抽查比例或数量 | 抽查大类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计划时间自 | 抽查计划时间至 |
1 | 2023年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 3% | 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知识培训、开展与中高考高度相关的学科类课程培训以及开展外语语言能力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 | 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校外培训机构 | 2023-03-01 | 2023-11-30 |
2 | 2023年对公办学校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 3% | 对公办学校监督检查 | 对公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 | 具有相应管辖权的天津市公办学校 | 2023-03-01 | 2023-11-30 |
3 | 2023年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 3% | 对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监督检查 | 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 | 经批准设立及筹备设立的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 2023-03-01 | 2023-11-30 |
4 | 2023年度宝坻区测绘双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 10% | 对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行政检查 | 测绘资质巡查 | 从事测绘活动的法人 | 2023-04-01 | 2023-12-31 |
5 | 2023年宝坻区医保局医疗保障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医疗保障局 | 10% | 医疗保障监督检查 | 对定点医药机构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 2023-03-01 | 2023-11-30 |
6 | 2023年度宝坻区对电力用户的检查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抽查比例10% ,抽查数量32 | 对电力用户的检查 | 对本区电力用户违法用电行为的检查;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检查;对盗窃电能的检查 | 电力用户 | 2023-03-06 | 2023-10-31 |
7 | 2023年度宝坻区对电力企业的检查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抽查比例100% ,抽查数量1 | 对电力企业的检查 | 对电力建设项目违反规定的检查;对违法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检查;对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检查 | 电力企业 | 2023-03-06 | 2023-10-31 |
8 | 2023年度宝坻区保安业抽查计划 | 公安部门 | 2 | 保安业检查 | 1、保安从业单位从业资质进行检查,保安服务从业许可证、外埠保安公司备案证明,公司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性质是否及时备案。 2、保安从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包括党、团、工会组织开展情况,企业文化建设、内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3、保安员持证上岗,建立人员档案。 4、保安服务项目合同留存情况。 5、保安员年度培训、考核、技能竞赛等情况。 | 保安服务公司、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企业、保安培训机构 | 2023-03-14 | 2023-12-31 |
9 | 2023年度宝坻区实名制抽查计划 | 公安部门 | 3 | 实名制 | 信息网络安全 | 网吧 | 2023-03-14 | 2023-12-31 |
10 | 2023年度宝坻区娱乐服务场所抽查计划 | 公安部门 | 5 | 娱乐服务场所检查 | 歌舞、游艺、洗浴、足疗按摩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 娱乐服务场所 | 2023-03-14 | 2023-12-31 |
11 | 市场价格监测 |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7个 | 市场价格监测 | 1.是否存在拒不接受指定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严重影响价格监测工作实施的情况; 2.是否存在拒报、迟报或者伪造价格监测信息资料的情况。 | 价格监测定点单位 | 2023-04-01 | 2023-12-31 |
12 | 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检查 | 司法局 | 30% | 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检查 | 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 | 律师事务所 | 2023-03-13 | 2023-09-30 |
13 | 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检查 | 司法局 | 50% | 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 | 基层法律服务所 | 2023-03-13 | 2023-09-30 |
14 | 公交企业源头检查 | 宝坻区交通局 | 2 | 公交企业源头检查 | 对客运公共交通运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公交汽车经营企业 | 2023-03-20 | 2023-06-20 |
15 | 2023年度宝坻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 公安部门 | 5 |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对生产、销售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 生产、销售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单位 | 2023-03-13 | 2023-06-30 |
16 | 2023年度宝坻区旅馆业抽查计划 | 公安部门 | 5 | 旅馆业检查 | 1、特种行业许可证 2、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杜绝无证入住、持他人身份证入住以及“一证多住”问题。 3、检查住宿人员入住、退房信息是否及时准确登记上传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4、访客查验证件,并登记上传信息系统 5、如实登记从业人员姓名、住址,身份证种类和号码等信息 6、旅馆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情况 7、落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要求 8、消防设施达标、消防通道畅通 9、有条件的旅馆要求设立“贵重物品寄存室” | 旅馆业 | 2023-03-14 | 2023-12-31 |
17 | 宝坻区统计局2023年度涉外调查专项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统计局 | 共抽查1家企业 | 涉外统计调查 | (一)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具备资格条件情况; (二)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调查项目开展情况; (三)涉外社会调查项目报批与执行情况; (四)涉外统计调查机构遵守统计法及涉外统计调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 | 在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经营范围包含“涉外调查”“市场调查”“社会调查”等字样的市场主体。 | 2023-05-01 | 2023-12-31 |
18 | 对铁路道口安全情况的检查 | 宝坻区交通局 | 9 | 对铁路道口安全情况的检查 | 对铁路道口安全情况的检查 | 铁路无人看守监护道口 | 2023-03-20 | 2023-12-31 |
19 | 道路运输企业源头检查 | 宝坻区交通局 | 12 | 道路运输企业源头检查 | 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监督检查 | 道路运输企业含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 | 2023-03-20 | 2023-12-31 |
20 | 宝坻区统计局2023年度统计数据质量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统计局 | 共抽查20家企业 | 日常统计调查 | (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三)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四)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五)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六)地方和部门执行遵守统计法情况; (七)地方和部门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情况; (八)地方和部门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行政管理制度情况。 | 全区上报2022年度统计数据的“一套表”单位 | 2023-05-01 | 2023-12-31 |
21 |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 | 宝坻区交通局 | 20% | 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 | 对参与交通运输工程建立的监理企业以及监理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 |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 | 2023-03-20 | 2023-12-31 |
22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 宝坻区交通局 | 20% | 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 | 对参与交通运输工程试验检测的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 2023-03-20 | 2023-12-31 |
23 | 公路工程招投标企业 | 宝坻区交通局 | 20% | 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 | 对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 公路工程招投标企业 | 2023-03-20 | 2023-12-31 |
24 |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5% | 粮食流通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检查 | 粮食经营者 | 2023-03-16 | 2023-12-31 |
25 | 对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3% | 对排水户排放污水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宝坻区范围内排水户 | 2023-01-01 | 2023-12-30 |
26 | 对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3% | 对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宝坻区范围内排水户 | 2023-01-01 | 2023-12-30 |
27 | 对城镇污水处理单位进行行业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3% | 对城镇污水处理单位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宝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 | 2023-01-01 | 2023-12-30 |
28 | 对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3% | 对排水户发生排水事故应对和向主管部门报告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宝坻区范围内排水户 | 2023-01-01 | 2023-12-30 |
29 | 对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3% | 对排水户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宝坻区范围内排水户 | 2023-01-01 | 2023-12-30 |
30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3% | 对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影响排水时提前通知排水户、向排水主管部门报告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宝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 | 2023-01-01 | 2023-12-30 |
31 | 用水单位或个人的节约用水行为的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1% | 一般检查 | 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2023-01-01 | 2023-12-30 |
32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3%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依法报送信息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宝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 | 2023-01-01 | 2023-12-30 |
33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3%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宝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 | 2023-01-01 | 2023-12-30 |
34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3%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宝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 | 2023-01-01 | 2023-12-30 |
35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3%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安全维护运营设施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宝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 | 2023-01-01 | 2023-12-30 |
36 | 对排水单位和个人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行为的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3% | 对违规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宝坻区排水单位或个人 | 2023-01-01 | 2023-12-30 |
37 |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3% | 一般检查 | 取水单位/个人的取用水行为 | 取水单位、个人 | 2023-01-01 | 2023-12-30 |
38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3%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宝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 | 2023-01-01 | 2023-12-30 |
39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监管 |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 3%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安全处理处置污泥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宝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 | 2023-01-01 | 2023-12-30 |
40 | 2023年度应急管理领域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 按照2023年度执法计划,一般检查100%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共性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2023-01-01 | 2023-12-31 |
41 | 2023年度应急管理领域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 按照2023年度执法计划,一般检查100%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企业 | 2023-01-01 | 2023-12-31 |
42 | 2023年度应急管理领域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 按照2023年度执法计划,一般检查100%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单位 | 2023-01-01 | 2023-12-31 |
43 | 2023年度应急管理领域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 按照2023年度执法计划,一般检查100%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共性 |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2023-01-01 | 2023-12-31 |
44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26% | 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 | 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 | 医疗机构 | 2023-04-01 | 2023-11-30 |
45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4% | 计生妇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 | 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检查 |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 | 2023-04-01 | 2023-11-30 |
46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14% | 计生妇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 | 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检查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 | 2023-04-01 | 2023-11-30 |
47 | 2023年养老机构控烟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 | 3% | 控烟检查 | 对社会福利机构是否存在违反控烟管理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社会福利机构 | 2023-04-01 | 2023-12-30 |
48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19% | 中医药服务监督检查 | 中医药服务监督检查 | 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中医备案诊所除外) | 2023-04-01 | 2023-11-30 |
49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12% | 消毒产品监督检查 | 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 | 消毒产品经营单位 | 2023-04-01 | 2023-11-30 |
50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12% |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监督检查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单位检查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单位 | 2023-04-01 | 2023-11-30 |
51 | 2023年文艺表演团体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5% | 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检查 | 文艺表演团体规范性检查 | 文艺表演团体 | 2023-03-01 | 2023-11-30 |
52 | 2023年旅行社服务网点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10% | 对旅游市场的检查 | 旅行社服务网点规范性检查 | 旅行社服务网点 | 2023-03-01 | 2023-11-30 |
53 | 2023年营业性演出市场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100% | 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检查 | 营业性演出规范性检查 | 营业性演出活动 | 2023-03-01 | 2023-11-30 |
54 | 2023年娱乐场所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 | 对娱乐场所的检查 | 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规范性检查 | 娱乐场所 | 2023-03-01 | 2023-11-30 |
55 | 2023年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100% | 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检查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规范性检查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 2023-03-01 | 2023-11-30 |
56 | 2023年电影摄制、发行、放映单位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100% | 对电影领域的检查 | 电影摄制、发行、放映单位规范性检查 | 电影摄制、发行、放映单位 | 2023-03-01 | 2023-11-30 |
57 | 2023年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5% | 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检查 |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规范性检查 |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 2023-03-01 | 2023-11-30 |
58 | 2023年印刷、复制领域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5% | 对出版、版权领域的检查 | 印刷、复制规范性检查 | 从事印刷业、出版物复制业务的市场主体 | 2023-03-01 | 2023-11-30 |
59 | 2023年艺术品经营市场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100% | 对艺术品经营市场的检查 | 艺术品经营单位规范性检查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2023-03-01 | 2023-11-30 |
60 | 2023年文物保护单位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100% | 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检查 | 文物保护单位规范性检查 | 文物保护单位 | 2023-03-01 | 2023-11-30 |
61 | 2023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50%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规范性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2023-03-01 | 2023-11-30 |
62 | 2023年A级景区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100% | 对旅游市场的检查 | A级景区规范性检查 | A级景区 | 2023-03-01 | 2023-11-30 |
63 | 2023年出版物发行、经营、进口经营领域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5% | 对出版、版权领域的检查 | 出版物发行、经营、进口经营规范性检查 | 从事出版物发行、经营、进口经营的市场主体 | 2023-03-01 | 2023-11-30 |
64 | 2023年旅行社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100% | 对旅游市场的检查 | 旅行社规范性检查 | 旅行社 | 2023-03-01 | 2023-11-30 |
65 | 2023年旅行社分社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10% | 对旅游市场的检查 | 旅行社分社规范性检查 | 旅行社分社 | 2023-03-01 | 2023-11-30 |
66 | 2023年演出经纪机构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100% | 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检查 | 演出经纪机构规范性检查 | 演出经纪机构 | 2023-03-01 | 2023-11-30 |
67 | 2023年志愿服务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 | 3家 | 志愿服务监督检查 | 对志愿服务组织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志愿服务组织 | 2023-04-01 | 2023-12-30 |
68 | 2023年社会组织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 | 9家 | 社会组织监督检查 | 对社会组织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 | 2023-04-01 | 2023-12-30 |
69 | 重点排污单位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 100% | 重点排污单位 | 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企业(含年度计划中各类专项行动抽查企业) | 2023-01-01 | 2023-12-31 |
70 | 一般排污单位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 每名执法人员检查10家一般排污单位 | 一般排污单位 | 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 列入一般排污单位名单的企业 | 2023-01-01 | 2023-12-31 |
71 | 建设项目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重点行业不低于10% 建设项目一般行业(报告书类)不低于10% 建设项目一般行业(报告表类)不低于5% 建设项目一般行业(登记表类)不低于0.5% | 建设项目 | 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 建设项目重点行业 建设项目一般行业 | 2023-01-01 | 2023-12-31 |
72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18%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沐浴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沐浴场所 | 2023-04-01 | 2023-11-30 |
73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11% |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 全市普通中小学和高校 | 2023-04-01 | 2023-11-30 |
74 | 2023年养老机构监督检查抽查计划 | 宝坻区民政局 | 1 | 养老机构检查 | 对养老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养老机构 | 2023-04-01 | 2023-12-30 |
75 | 2023年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 宝坻区消防救援支队 | 8 |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 | 2023-04-01 | 2023-12-30 |
76 | 2023年消防监督抽查计划 | 宝坻区消防救援支队 | 24 | 消防监督抽查 | 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日常监督抽查 | 消防救援机构管辖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 2023-04-01 | 2023-12-30 |
77 | 2023年生鲜乳收购站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0% |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 开展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 生鲜乳收购站 | 2023-01-01 | 2023-12-31 |
78 | 2023年肥料行业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 | 肥料行业监督管理 | 对肥料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肥料生产企业 肥料经营者 | 2023-01-01 | 2023-12-31 |
79 | 2023年宝坻区农作物种子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0% | 植物检疫监督 | 对种子、苗木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植物检疫的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2023-03-20 | 2023-12-31 |
80 | 2023年宝坻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 | 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农产品生产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 2023-03-20 | 2023-12-31 |
81 | 2023年宝坻区农作物种子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 | 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食用菌种监督管理 | 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2023-03-20 | 2023-12-31 |
82 | 2023年畜禽生产经营管理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 | 畜禽生产经营管理 | 对畜禽养殖、种畜禽质量、畜禽交易以及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检查 | 种畜禽场、畜禽饲养场 | 2023-01-01 | 2023-12-31 |
83 | 2023年动物防疫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 | 动物防疫监督 |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 | 畜禽饲养场、畜禽屠宰厂、无害化处理场; 畜禽产品冷库、畜禽产品加工单位、畜禽产品经营单位 | 2023-01-01 | 2023-12-31 |
84 | 2023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0%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饲料生产企业 饲料经营者 | 2023-01-01 | 2023-12-31 |
85 | 2023年动物诊疗活动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0% | 动物诊疗活动监管 | 对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 | 动物诊疗机构 | 2023-01-01 | 2023-12-31 |
86 | 2023年行政区域内的内水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0% | 内陆渔业监督管理 | 对行政区域内的内水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 | 从事捕捞、养殖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 2023-03-01 | 2023-11-30 |
87 | 2023年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主体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 无对应监管对象 | 对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主体的检查 | 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主体规范性检查 | 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服务机构 | 2023-03-01 | 2023-11-30 |
88 | 洗染业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 | 3% | 洗染业管理 | 洗染业管理 | 洗染业经营者 | 2023-01-01 | 2023-12-31 |
89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 | 3%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 | 发卡企业 | 2023-01-01 | 2023-12-31 |
90 | 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 | 3% | 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监督管理 | 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监督管理 | 生活必需品销售和储运单位及其人员 | 2023-01-01 | 2023-12-31 |
91 | 煤炭行业管理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 | 1家 | 煤炭行业管理 | 煤炭行业管理 | 煤炭经营企业 | 2023-01-01 | 2023-12-31 |
92 | 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监督检查 | 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 | 3% | 外商投资监督管理 | 外商投资监督管理 |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 | 2023-01-01 | 2023-12-31 |
93 | 菜市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 | 3% | 菜市场管理 | 菜市场管理 | 菜市场、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 | 2023-01-01 | 2023-12-31 |
94 | 2023年节能监察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不低于10%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察 |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 | 近三年进行节能审查且拟投产时间在2022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2023-07-01 | 2023-11-30 |
95 | 2023年节能监察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家 | 节能服务机构节能监察 | 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 | 近两年纳入天津市节能服务机构节能信用评价范围的节能服务机构 | 2023-07-01 | 2023-11-30 |
96 | 2023年节能监察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不低于20% |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 | 1.是否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 2.是否无偿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3.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报告内容真实性; 4.落实节能整改要求情况; 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工艺; 6.是否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和热效率测试; 7.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备案情况; 8.配合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工作情况; 9.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情况; 10.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 | 2022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 | 2023-07-01 | 2023-11-30 |
97 | 2023年清洁生产检查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不低于20% | 清洁生产检查 |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5.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 纳入天津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 | 2023-07-01 | 2023-11-30 |
98 | 2023年清洁生产检查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家 | 清洁生产检查 | 对出具虚假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检查 | 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机构 | 2023-07-01 | 2023-11-30 |
99 | 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 25%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 代理机构上一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 | 在我区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2023-07-01 | 2023-10-31 |
100 | 2023年登记备案事项及公示信息抽查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3% | 登记备案事项及公示信息 | 营业执照(登记证)、名称、经营(驻在)期限、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备案信息、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23-07-01 | 2023-12-31 |
101 | 2023年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监管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20% | 价格行为检查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宝坻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名录库 | 2023-04-01 | 2023-12-30 |
102 | 2023年宝坻区直销行为检查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5% | 直销行为检查 |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 直销企业总公司 | 2023-07-01 | 2023-11-30 |
103 | 2023年宝坻区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30%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是否按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进行监督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2023-09-01 | 2023-11-30 |
104 | 2023年宝坻区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5% |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2023-06-01 | 2023-11-30 |
105 | 2023年度广告行为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5% | 广告行为检查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 2023-07-01 | 2023-12-31 |
106 | 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50%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2023-01-01 | 2023-12-30 |
107 | 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100%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 | 2023-01-01 | 2023-12-30 |
108 | 2023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10%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 2023-01-01 | 2023-12-30 |
109 | 2023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20%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 2023-01-01 | 2023-12-30 |
110 | 2023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5%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A、B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2023-03-01 | 2023-09-30 |
111 | 2023年特殊食品检查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5%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保健食品销售者 | 2023-07-01 | 2023-12-30 |
112 | 2023年度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19% | 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含充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 2023-04-01 | 2023-12-31 |
113 | 2023年度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30% | 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充装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 2023-04-01 | 2023-12-31 |
114 | 2023年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加油站:基本守信企业不低于25%,不守信企业100%; | 计量监督检查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2023-03-01 | 2023-11-30 |
115 | 2023年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集贸市场:不低于40%; | 计量监督检查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2023-03-01 | 2023-11-30 |
116 | 2023年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医疗机构:三甲医院100%。 | 计量监督检查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2023-03-01 | 2023-11-30 |
117 | 2023年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100% | 计量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2023-03-01 | 2023-11-30 |
118 | 2023年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100% | 计量监督检查 | 计量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企业最高等级计量标准的单位 | 2023-03-01 | 2023-11-30 |
119 | 2023年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20% | 计量监督检查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 2023-03-01 | 2023-11-30 |
120 | 2023年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100% | 计量监督检查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2023-03-01 | 2023-11-30 |
121 | 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机动车检验机构抽查比例100%,食品环保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抽查比例不低于30%,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 | 2023-01-01 | 2023-11-30 |
122 | 2023年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1)抽查的标准总数一般不少于30项(其中不足30项标准的全部抽取、企业标准不低于抽查总数的50%);2)同一企业的标准抽查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3)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公开标准总数的5%。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企业 | 2023-03-01 | 2023-12-31 |
123 | 2023年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0.5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社会团体 | 2023-03-01 | 2023-12-31 |
124 | 宝坻区2023年度专利真实性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3%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 2023-07-01 | 2023-12-31 |
125 | 宝坻区2023年度商标使用行为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3%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23-07-01 | 2023-12-31 |
126 | 宝坻区2023年度商标代理行为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100%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2023-07-01 | 2023-12-31 |
127 |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 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 |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 对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 |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 | 2023-06-01 | 2023-12-31 |
128 |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 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 |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 对中介机构是否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检查、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开展情况的行政检查。 | 代理记账机构 | 2023-06-01 | 2023-12-31 |
129 | 对违反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的双随机检查 | 宝坻区体育局 | 4%/30 |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 | 是否存在以下违法情况:1、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2、违反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 全区社区、行政村 | 2023-04-01 | 2023-12-31 |
130 | 对公共体育场馆控烟管理的双随机检查 | 宝坻区体育局 | 100%/1个 | 公共体育场馆控烟管理 | 公共体育场馆是否存在下列行为:1、未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2、未设置禁止吸烟检查员;3、未做好禁止吸烟宣传教育工作;4、未在禁止吸烟区域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和公布监督电话号码;5、在禁止吸烟区域设置烟缸等于吸烟有关的器具;6、未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吸烟者予以劝阻 | 区体育馆 | 2023-04-01 | 2023-12-31 |
131 | 对经营高危想性体育项目管理的双随机检查 | 宝坻区体育局 | 100%/9个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 | 是否存在以下违法情况:1、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2、是否存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 3、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相关义务 | 区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 | 2023-04-01 | 2023-12-31 |
132 | 出租企业源头检查 | 宝坻区交通局 | 1 | 出租企业源头检查 | 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 2023-03-20 | 2023-12-31 |
133 | 住房公积金随机抽查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 | 住房公积金缴存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情况 |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 | 2023-06-01 | 2023-10-31 |
134 | 住房公积金随机抽查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 | 住房公积金缴存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情况 |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 | 2023-06-01 | 2023-10-31 |
135 | 住房公积金随机抽查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0% | 住房公积金缴存 |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 | 2023-06-01 | 2023-10-31 |
136 | 2023对供热单位进行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委 | 2 | 对供热单位的监督管理 | 对供热单位进行检查 | 从事供热服务的企业 | 2023-05-08 | 2023-10-31 |
137 | 2023对渣土运输企业的检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委 | 2 | 城市生活废弃物监督管理 | 对渣土运输企业的检查 | 对渣土运输企业的检查 | 2023-05-08 | 2023-10-31 |
138 | 2023年环卫作业企业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委 | 1 | 城市环卫行业监督管理 | 对环卫企业的检查 | 环卫企业 | 2023-05-08 | 2023-10-31 |
139 | 2023年宝坻区建筑施工领域抽查检查计划 | 宝坻区住建委 | 5% | 资质资格 检查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检查 | 勘察设计企业、勘察设计类注册人员、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2023-01-01 | 2023-12-31 |
140 | 2023年宝坻区建筑施工领域抽查检查计划 | 宝坻区住建委 | 5%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执行法律法规、抗震设防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检查 | 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 2023-01-01 | 2023-12-31 |
141 | 2023年宝坻区建筑施工领域抽查检查计划 | 宝坻区住建委 | 5%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 生产检查 | 对施工现场施工前期安全生产条件保障、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抽查;对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火灾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查抽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落实情况开展巡查抽查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责任单位 | 2023-01-01 | 2023-12-31 |
142 | 2023年宝坻区建筑施工领域抽查检查计划 | 宝坻区住建委 | 5%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检查 | 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抽查;对施工现场采取围挡、裸土苫盖、道路硬化、喷淋、车辆冲洗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进行巡查抽查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 2023-01-01 | 2023-12-31 |
143 | 2023年宝坻区建筑施工领域抽查检查计划 | 宝坻区住建委 | 5%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 检查 | 对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开展巡查抽查;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记录开展巡查抽查;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管理情况,以及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情况开展巡查抽查;对按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情况开展巡查抽查;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情况开展巡查抽查;对工程阶段验收(地基、基础、主体、节能)情况开展巡查抽查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责任单位 | 2023-01-01 | 2023-12-31 |
144 | 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0.01 | 规章制度 |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用人单位 | 2023-04-03 | 2023-12-28 |
145 | 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0.01 |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 |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是否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 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过程中是否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用人单位是否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 用人单位是否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 职工是否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 | 2023-04-03 | 2023-12-28 |
146 | 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0.01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用人单位是否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对不休假职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2023-04-03 | 2023-12-28 |
147 | 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0.01 | 特殊劳动保护 | 单位或个人是否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是否为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用人单位是否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童工 用人单位是否使用童工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情形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是否使用童工 娱乐场所是否招用未成年人 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产假不满法定天数;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作业和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作业 | 单位或个人 职业中介机构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 用人单位 娱乐场所 | 2023-04-03 | 2023-12-28 |
148 | 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0.01 | 高温劳动保护 | 用人单位是否在高温条件下违反规定安排劳动者作业 用人单位是否在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 | 用人单位 | 2023-04-03 | 2023-12-28 |
149 | 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0.01 | 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 | 用人单位(包括有缴纳社保义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包括有缴纳社保义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因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无法确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经核定征收后是否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是否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 缴费单位是否按规定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将缴费明细告知劳动者本人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是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 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社保经办机构、社保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或个人是否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单位或个人是否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或者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促进就业补贴 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工伤康复医疗机构的医师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 用人单位 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 | 2023-04-03 | 2023-12-28 |
150 | 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0.01 | 社会 保险 | 用人单位(包括有缴纳社保义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包括有缴纳社保义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因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无法确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经核定征收后是否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是否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 缴费单位是否按规定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将缴费明细告知劳动者本人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是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 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社保经办机构、社保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或个人是否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单位或个人是否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或者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促进就业补贴 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工伤康复医疗机构的医师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 用人单位 缴费单位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 单位或个人 社保经办机构、社保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或个人 单位或个人 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工伤康复医疗机构的医师 | 2023-04-03 | 2023-12-28 |
151 | 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0.05 | 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 | 单位或个人是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是否履行备案义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是否按规定提交书面报告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发布不真实、不合法的招聘就业信息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违法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未依法履行信息审查义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保存服务台账、按规定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明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监督机关及监督电话等事项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依法进行信息收集、使用、存储、发布 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方式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按规定履行核验、登记以及招聘信息、服务信息保存义务 从事船员劳务派遣业务的船员服务机构是否将船员劳务... | 职业中介机构 | 2023-04-03 | 2023-12-28 |
152 | 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0.01 | 外国人就业 | 外国人是否拒绝检查就业证、擅自变更用人单位、擅自更换职业、擅自延长就业期限 外国人和用人单位是否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 | 外国人和用人的单位 | 2023-04-03 | 2023-12-28 |
153 | 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 | 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 企业是否依法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招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是否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是否有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情形 社会组织或个人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或者在民办学校筹设期内招生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 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是否依法备案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是否存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的情形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是否存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情形 单位或个人是否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在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虚假出资或者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未经批准增加收费项目或者... | 企业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民办学校 社会组织或个人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考核鉴定机构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 单位或个人 用人单位 | 2023-04-03 | 2023-12-28 |
154 | 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5% | 劳务 派遣 |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工资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是否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未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向设立该单位的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用工单位是否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或者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用工单位是否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用工单位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义务的情形 用工单位是否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是否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单位或个人是否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 | 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 | 2023-04-03 | 2023-12-28 |
155 | 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 | 妨碍行政执法 | 是否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拒不协助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 用人单位 | 2023-04-03 | 2023-12-28 |
156 | 2023年度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 | 控烟 | 技校、职业培训机构是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不设置禁止吸烟检查员,不开展禁止吸烟宣传教育工作;在禁止吸烟区域不设置醒目禁止吸烟标志;在禁止吸烟区域内设置烟缸等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吸烟者不予以劝阻 | 个人、技校、职业培训机构 | 2023-04-03 | 2023-12-28 |
157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15%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住宿场所 | 2023-04-01 | 2023-11-30 |
158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24%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美容美发场所 | 2023-04-01 | 2023-11-30 |
159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15%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其他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等公共场所 | 2023-04-01 | 2023-11-30 |
160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19% | 对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 | 放射诊疗机构 | 2023-04-01 | 2023-11-30 |
161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12% |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监督检查 | 用人单位 | 2023-04-01 | 2023-11-30 |
162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14% | 消毒产品监督检查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2023-04-01 | 2023-11-30 |
163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16% |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监督检查 | 二次供水单位检查 | 二次供水单位 | 2023-04-01 | 2023-11-30 |
164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15% | 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 | 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的检查 | 医疗卫生机构等 | 2023-04-01 | 2023-11-30 |
165 | 2023年宝坻区卫健委随机抽查计划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10% | 计生妇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 | 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监督检查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 | 2023-04-01 | 2023-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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