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落实好保健食品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行为,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市市监管委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8年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总体部署,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依法监管为主线,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规范日常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确保2018年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科学、有效开展,各项监管措施、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和开展。
三、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监督检查对象
在我区已经取得合法主体资格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
五、监督检查方式
保健食品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对全区所有获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根据舆情信息、投诉举报和各级监督抽检情况,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相关企业开展“四不两直”的飞行检查。
六、监督检查内容
(一)日常监督检查按照《保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检查项目及要求,检查企业主体资格、制度管理、产品注册备案情况、质量可追溯情况(主要包括原料采购,产品生产、检验及销售记录等)、产品的配方、工艺、标准、索证索票、台账管理、进货查验、人员管理、标识标签宣传等方面内容。现场抽查保健食品不少于2种,重点检查辅助降血糖、减肥、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重点产品。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功能宣传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二)飞行检查按照舆情信息、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对相关企业开展检查。
(三)检查频次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对全区4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采取常规监管,上、下半年各开展监督检查1次。(覆盖《保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全部项目算1次。)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检查。开展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覆盖率达到100%。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向企业宣贯保《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适时组织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开监管工作会议。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抓好监管工作的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按时完成年度监督检查的各项任务。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要在企业醒目位置张贴《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对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三)大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按照市场监管委工作部署,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和“会销”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涉及的违法产品依法开展调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按照本局统一工作部署,通过组织培训,上街宣传等方式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增大科普宣传的覆盖面和受众,加强对普通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群众的科普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