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宝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工作要点
2022年,天津市宝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的各项工作部署,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立足问题导向,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时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氛围。
一、坚持党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
1. 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强化隐患整治,筑牢安全底线
2.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以气瓶充装站为重点,依法查处不符合许可条件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充装单位;加大力度清理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黑气瓶”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整治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城市管理、住建、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推动建立督促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施工前告知和申请法定检验的工作机制,摸清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底数,建立台账,提高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深化其他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油气长输管道和供气供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督促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3.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总体工作安排,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加强数据汇总分析,查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继续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排查治理,及时总结快开门压力容器、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继续保持长输管道检验覆盖率,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4.开展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力量开展现场清查行动,压紧压实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严厉查处超期未检、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设备定期检验率,对于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查封并严肃处理。
5.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电梯制动器隐患排查治理,配合推进电梯按需维保试点改革和维保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加强电梯现场安全监察和违法案件的执法、查处力度,多措并举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
6.开展“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巩固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铁拳”行动暨翻新“黑气瓶”违法违规案件查办成果,继续以气瓶充装站为重点,依法查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充装单位;加大力度清理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黑气瓶”违法行为。
7.开展厂(场)内机动车、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场车”使用安全警示教育,持续开展桥式、门式起重机“双限位”装置或“传动式高度限位”装置专项整治;加强对事故原因的分析,用事故案例警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性,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面引导提高作业人员遵章守规的自觉性;针对性加强使用环节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作业人员无证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三、健全监管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8.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约谈机制。对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有关负责人或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力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正确认识问题、分析原因、提升管理水平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
9.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挂牌督办机制。对重大违法案件,特别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及时挂牌督办并跟踪办理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督导。挂牌督办结束后,要及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10.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要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四铁”、“六必”的要求,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和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按要求公示案件处罚信息,加强约谈、挂牌督办、通报、曝光、移送等手段的运用,切实形成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处罚震慑力,推动企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11.加大法定检验力度。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依法履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等法定检验职责,严格落实法定检验应检尽检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项目、要求开展法定检验工作,不断提升检验工作质量。对在法定检验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出具严重失实检验结论报告等情形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12.加大技术服务力度。要加强对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考试机构等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一委了之”,依法严肃查处委托的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强化行纪衔接。
13.加大安全保障力度。立足“拱卫首都、保障安全”总体站位思路,着力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根据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的特点,加强应急值守,有针对性地部署专项监督检查、设备检验等安全保障措施,确保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我区特种设备平稳运行。
四、夯实基础力量,提升监管效能
14.落实许可改革。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1号修改单)》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等规则发布后的监管措施,做好市市场监管委下放许可项目的承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开展获证单位监督检查。
15.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做好《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宣贯工作,做好应急演练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积极做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事故调查能力和水平。
16.加强监管力量。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执法机构的人员保障、经费保障;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能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采取集中培训、座谈研讨和现场观摩等形式,组织开展对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支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一线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
17.强化作风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持续弘扬“四特”精神,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打造对党忠诚、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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