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全面突破
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宝坻区市场监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写入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积极落实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宝坻区行政执法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考试方案>的通知》及区普法办《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的学习培训,按时通过考试;通过支部集中学习、参加网络专题培训、组织专家讲座等方式,不断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同普法工作紧密结合,依托局微信公众号、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等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效果;积极参加区法学会组织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等主题征文活动,进一步提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认真撰写及时上报。
(二)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23取消行政职权20项,修改职权名称9项,修改法定依据103项,修改实施机构144项,严格按照动态化管理要求上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统一在宝坻政务网公示。目前,共有行政职权503项,其中行政处罚405项,行政检查28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许可26项,其他类别20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
(三)深化简政放权加强行业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打造公平、便捷、有序的市场准入环境。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同时进一步推进“网上办、就近办”落地做实,2023年8月起,我局将部分企业注册登记、注销等审批业务权限下发到监管所,申请人可以到属地监管所就近办理;简易注销将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降低企业退出成本;通过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及与市公安局信息进行共享,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身份核验效率;积极推进失信市场主体的信用修复工作,累计移出异常名录121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73户,协助23家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完成了处罚信息修复,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
2.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23年推动我区29个监管部门进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开展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清单》涵盖全区46个抽查领域,共发布48个跨部门抽查任务,随机抽取224户检查对象,发布133个单部门抽查任务,随机抽取3391户检查对象,全部完成检查;做好信息归集,将88249户市场主体信息的登记、处罚、许可、抽查检查、年报信息等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对信用好、风险低的检查对象降低抽取比例,对信用差、风险高的检查对象提高抽取比例,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及时推送处罚数据,为市级部门红黑名单认定做好基础数据支撑工作。
3.开展多项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制定2023年度《宝坻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双打”“铁拳”“蓝天”“驰名商标和老字号”专项整治、奥运标志专项清整、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等专项行动,共查办商标、专利领域知识产权案件34件,罚没款22.81万元,其中专利案件11件,在数量上实现大幅度增长。
4.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加强公平竞争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宝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同时,以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刷单炒信虚构交易、规范民生领域营销、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充分发挥12315、12345等平台优势,拓展执法深度和广度,提升市场竞争整体质量和水平,共办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36件,其中涉嫌混淆行为案件2件,涉嫌虚假宣传案件34件,合计罚款71万元。
5.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在处理具体的案件时,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023年制定《宝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免罚制度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免罚、免强制制度,对符合《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的51起案件免予处罚,对符合《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5起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四)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力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时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领导小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司法局要求,开展了三次清理工作;本年度,我局未以本单位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我局起草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制定公布;按规定完成公职律师年检工作,将我局公职律师调整到法规科工作,在案件审核、执法监督中更好的发挥作用;本年度组织2名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执法人员向司法局申请成为我局公职律师;与律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8份,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5件,参与修改、起草、审核重要法律文书或合同12件。
(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制定《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审管衔接、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形成审批与监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通过对注册型企业实施集中登记管理,对注册型市场主体设置统一标识,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精准服务、精准监管,推动我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落实《关于深化食品药品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十六条措施》,切实强化行刑衔接,推进案件线索应移尽移,今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5件;做好跨区域执法协同,我局与河北省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建立跨区域联合协同执法机制,围绕侵权假冒等领域深化执法协作,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强化信息共享,更好的应对违法行为跨区域、网络化、全链条的问题。
2.严格执法证件动态管理。2023年共组织13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成功申领执法证,根据人员调整,注销执法证件17人。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规范政务网站中的权责清单及流程图;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和企业开办专区公示办事指南等内容;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着装亮证执法;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录入公示工作,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局政务网站进行公示;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推动对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现场执法活动和场所进行音像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重新制定下发了《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今年审核重大执法决定135件。
4.做好食品安全领域监管工作。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为依托,按照风险等级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推动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证后审查、飞行检查及体系检查,对米、饮料、乳制品等重点品种食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食品经营环节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等执法检查,完成了70家区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的核查认定工作;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113个,均整改完毕;对团餐、网络订餐、“网红餐厅”进行专项检查,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发布“红黑榜”13期;以春节连市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院)、旅游景区和车站及大型超市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监督检查区域,开展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共完成食品抽检3112批次,其中不合格48批次,合格率98.46%;对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开展了10批次“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全部合格;按照《2023年天津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组织了35批次校园食品专项抽检,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7.14%;以检查促监管,以案件促监管,共查办食品类案件759件。
5.做好药品药械领域监管工作。开展麻精药品专项检查、药品零售使用专项监管等专项行动,持续进行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监管,推进麻精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完成35家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8家民营医院、405家零售药店的全覆盖监管;与公安宝坻分局、区卫健委联合行动,严厉打击违规售卖麻精药品行为,有效遏制其流入非法渠道;聚焦风险防控,共完成药品抽检207批次、医疗器械抽检12批次、化妆品抽检40批次,发现2批次不合格医疗器械及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均已立案查处;推进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不良反应培训,顺利完成全年药械化不良反应报告和评价工作;开展药品安全利剑行动,建立风险台账销号制度,严查严惩严控药械化监管风险,共查办药品案件66起,医疗器械案件7起,化妆品案件9起。
6.做好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制定组织实施《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确保“年初有计划、检查有记录、过程有督查、年终有总结”,重点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深入开展涉“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治理“飘红”设备,逐台现场检查核实,逐台落实运行状态;老旧小区电梯安全性保障项目是我区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完成了20个老旧小区40台电梯的抽查;联合区安委办下发《宝坻区叉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叉车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扎实推进特种设备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对燃气气瓶充装单位、燃气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验。共查办特种设备类案件17起。
7.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印发《宝坻区市场监管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我区燃气具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完善台账清单,结合《2023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对燃气具、电动自行车、成品油、化肥、插座、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进行抽查检查,共抽查各类产品381批次,合格率91.9%;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虚假认证等行为进行查处,将2家认证机构的违法行为线索移交属地部门。
8.做好其他领域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法广告,确保广告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对殡葬行业、各类学校、医疗机构、四供单位、转供电企业等领域开展价格专项执法检查;对各大商场超市、加油站、气体充装企业等在用计量器具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传销案件线索,及时展开调查核实,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2件涉嫌组织策划传销案件线索及时移送。
9.开展柔性执法。对辖区直销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累计开展行政约谈7次,规范直销经营活动;召开电梯维保单位集体约谈会,对辖区内40家维保单位进行约谈;集中约谈重点行业、重点单位企业家代表,维护消费者权益。在执法监管中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向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执法效果。
(七)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制订下发《宝坻区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与处置方案》,明确了应急日常管理、应急响应、工作要求;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统一领导全局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制订了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7个专项应急预案,成立了7支应急队伍,规范了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12月22日,区食安办联合区卫健委举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地震危害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了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整体安全保障水平。
对于利用汛期等突发事件进行价格欺诈等破坏市场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从严从快办理,坚决打击,绝不手软。通过广泛张贴市场监管总局汛期“七不得”公告,保障防汛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八)坚持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
1.推进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培育较大企业加入全国12315平台成为ODR(在线解决消费纠纷功能)企业,共培育ODR企业18家,促进企业在线化解消费纠纷;畅通维权渠道,做好全国12315平台工单处置工作,共接收处置12315平台各类投诉举报咨询6208件,其中投诉4457件,举报1721件,咨询30件;做好12345新系统工作衔接,共接转督办12345系统工单2259件,办结率100%;全力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引导1050家线下企业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完成线下无理由退货265次,退货金额13967.4元;以《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局微信公众号指导群众线上下载合同示范文本,为群众订立合同“排坑避雷”;牵头制订了《宝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首轮征求意见;组织全局年轻干部及负责投诉举报工作的同志参加全国12315技能大比武,以学促干,切实提升行政调解工作能力。
2.进一步推动落实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公安宝坻分局、海滨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到涉传活动场所进行排查,实现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共核查处置53件群众反映的涉嫌传销案件线索。
3.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组织、协调工作。2023年我局共有35起案件被申请行政复议,其中10起案件维持、12起案件被驳回申请、2起被确认程序违法、7起撤回复议申请、4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共有4起案件被提起行政诉讼,其中1起撤回起诉,3起正在办理中;组织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线上旁听庭审,2023年组织基层执法人员15人参加了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庭审旁听。
(九)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营造干事担当的良好氛围
1.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工作。及时录入并公示行政检查、执法案件信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共抽取行政处罚案卷21本,及时通报案卷评查结果。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共办理政务公开申请1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达到100%。
3.注重人员选拔任用。树立重视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的用人导向,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2023年晋升了49名一线执法人员的职级。
(十)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功能,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一窗通办”的基础上,创新企业迁移办理方式,将原本的“线下办”转变为“网上办”,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实现跨区迁移;提供“办小助”在线咨询服务,以智能化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流程答疑解惑。
2.强化信用约束和惩戒。充分利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和惩戒。全年共审查各类企业及人员639户次;通过完善联合惩戒机制,组织各部门开展联合审查、信息共享、数据共享,真正实现“守信经营一路绿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效果。
(十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合力
及时调整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和职责,由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召开安排部署会,要求各单位严格对标创建考评标准,切实履行业务职责,严格落实任务要求。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和内容的创作上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多以发放宣传册、宣传栏刊登、发放宣传海报等传统普法方式居多,利用微信、网页、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普法不够,宣传方式创新力度有待加大,未能充分发挥动漫、短视频等新媒体在智慧普法中的作用,在对群众的吸引性、宣传的互动性和普法的有效性上略显不足。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创新招法不足,在思想上习惯依赖于旧招法、老传统,对普法宣传方式的主动性探索较少,执法人员对智慧普法的重要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由于缺乏相关专业人员,运用短视频等新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能力不足,未能在普法宣传中充分显现智慧普法的作用。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法治建设工作需要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对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和职责予以调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领导小组予以调整。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审定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和依法行政报告。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任务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做好文件研究及任务分工。今年2月23日接到依法治区办《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局党委书记亲自组织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对该通知及《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3年版)及任务分解》进行了研究,制定下发了《宝坻区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3年版)责任科室分解表》,对我局牵头的17项指标明确责任科室。
(二)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创建工作。3月1日,我局组织召开“宝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会议由局法制工作分管领导主持,各科室、中心、协会和支队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要求各单位严格对标创建考评标准,切实履行业务职责,严格落实任务要求。3月6日,按照依法治区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有关工作提示》要求,将经主要领导签字后的部署安排情况报送给依法治区办。3月17日,局党委书记亲自召开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推动会,会议在前期研究安排的基础上,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再推动、再部署,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圆满完成创建工作。4月12日,再次召开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推动会,要求各单位抓好落实的同时着眼年末创建考评,注重留存好各项工作任务佐证资料,将工作做细做实。5月6日,按照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3年版)中新提出的具体“落实标准”和“检验标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各单位做好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对接,抓好落实,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三)落实好创建工作总结报送。在收到司法局《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的通知》后,立即组织局领导及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要求相关科室查找工作中的优势、亮点,形式材料积极报送。通过筛选,最终确定将政务服务科“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秒批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示范项目按时上报。4月25日,按照依法治区办《关于做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对涉及我局工作的“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两个部分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形成评估报告,将在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汇总作为佐证材料,连同评估报告一并上报依法治区办。9月5日,按照区司法局《关于报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对照《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梳理我局2021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及不足,按时汇报。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突出实效,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灵活培训方式,多渠道开展业务学习,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的作用,注重一线实践,着力培养善于探索、敢打硬仗的干部队伍,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牢固树立规则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逐步提升干部整体素质。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过程中音像资料的记录、保存和使用。强化执法监督平台工作,进一步发挥执法监督平台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强化沟通加强配合,形成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合力,发挥社会共治作用。
(三)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坚持以“四个最严”的标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坚守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突出抓好特种设备重点使用环节和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价格检查,强化网络交易监管,加强重点民生领域广告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四)激发市场活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宝坻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影响公平竞争的制度、规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扎实做好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持续开展“僵尸户”清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持续做好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工作,助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创新服务机制,理顺“跨省通办”登记流程,进一步统一服务标准,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畅通服务渠道,强化数据共享;促进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跟踪调查和实地调研,支持各类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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