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公告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现决定对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64家单位197台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
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开元路与潮阳大道交口,联系电话:022-82628913。
附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销清单(2025年第一批)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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