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01-23 10:52

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的领导下,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执法队伍素质及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现将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22个内设机构、24个市场监管所、1个行政执法机构,共有行政职权502项。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236人。2024年新增持证执法人员7人,退出行政执法岗位23人,其中退休7人,因比选、部门推荐调入其他单位16人。

下达各类行政处罚决定书1026件,罚没款229.7万元,相较去年查办案件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罚没款数额有所下降,原因是2023年个案带动全局罚没款数额大幅提升,除此,今年罚没款总额同往年基本持平。本年共收到行政复议74起,其中确认行政行为违法2起,变更行政行为2起;被提起行政诉讼6起,目前已经开庭审理3起,2023年度结转行政诉讼案件败诉1起,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行政执法年度计划顺利执行,具体完成情况如下: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发布47个部门联合检查任务,132个单部门抽查任务,均已完成;制定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应抽检3112批次,已完成3100批次,其中不合格72批次,合格率97.7%。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规范政务网站中的权责清单及流程图,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和企业开办专区公示办事指南等内容;落实《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履行告知义务,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执法公信力;为基层执法单位换发移动执法终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公示工作,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局政务网站进行公示。为执法单位更换执法记录仪,为推进全过程记录工作落实提供硬件支撑。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共审核重大执法决定7件。

与区公安宝坻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联合制定《宝坻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牵头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在辖区药店因贩卖毒品罪被刑事处罚后,及时调查相关情况并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人员十年禁止从业的行政处罚;将检查中发现涉嫌销售假药的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移交。本年共收到公安等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10件,向其他部门移交案件线索4件。

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在处理具体案件时,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共对63件案件不予免予行政处罚,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持续做好四大安全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全局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770件,罚没款94.1万元,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5件,罚没款50.36万元,查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违法案件42起,罚没款23.73万元。

推动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为依托,按照风险等级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证后审查、飞行检查及体系检查;以春季、秋季校园食品工作为重点,开展中小学校食堂及校外配餐企业大宗食材供应商监督检查,严查学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使用变质、过期等不合格食品原料,鼓励学校采用热力等物理方法开展消毒,严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持续规范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经营行为;推进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督促网络餐饮平台、餐饮外卖商家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开展冷藏冷冻食品、农村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开展猪肉、公办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商、学校食堂餐饮具专项抽检31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3.55%;开展风险监测2批次。

就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13家次、药品使用单位85家次、网售药店87家次,共排查出药品安全风险点85个。根据推送的违法线索,责令某连锁药店的26家门店针对网售小程序中展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自查自省、立整立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按照市药监局工作安排,完成药品市抽80批次、区抽120批次;化妆品国抽29批次、快检5批次、市抽6批次、染发专项抽检3批次;医疗器械市抽3批次、区抽8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将抽检过程中发现的7条化妆品异常情况,已上报抽检系统。持续开展疫苗接种点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共收到自查报告784份,责令改正53家,逾期不改立案查处2家。做好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工作,回收站点增设至145个,占零售药店总数的33.7%。

开展元旦、春节、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工作,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意识,安全规范操作;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对叉车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单位和气瓶充装等重点环节,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及应急演练,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急演练11次,切实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突能力。

加强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将燃气具经营企业纳入天津市工业产品监管系统,建立质量档案;发放《致全区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提示函》,督促销售单位落实进销货台账制度及《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燃气灶具、燃气软管、调压器等燃气具产品开展排查检查,严查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违法行为。

2.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按照《宝坻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组织开展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肉类制品生产企业均按要求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召开辖区13家肉类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强调各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管理制度,严把原辅料采购关,严禁采购或者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和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以肉制品、速冻类预制调理肉制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严查食品原料的贮存、保管记录、领用出库和退库记录是否与生产情况相符,督促企业按要求对冷库温度进行巡查,对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温度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将6家肉类食品生产企业纳入2024年证后审查计划,审查中发现问题23个,企业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证后审查结论均为基本符合;对3家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发现问题45个,已完成整改。专项行动中共检查肉类食品生产企业30家次,发现问题38个,均已完成整改;检查畜禽产品销售者993户次,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48户次,发现畜禽产品问题10个,对8户“索证索票”不齐全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给予警告,对2户抽检不合格的,立案调查。

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对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违规活动实施线上线下同步打击。以酒类生产企业包材库房、成品库房、包装环节为重点,检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3家次,暂未发现生产“特供酒”的行为;检查食品经营者1909户次,约谈单位3家,发现违法线索6条。

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及在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检查,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今年共立案13起,结案10起,罚款4.28万元;对未落实主体责任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确认存在缺陷的8批次产品,将缺陷调查通知书送达生产企业;配合消安办、公安局等单位,对辖区内住宅小区、自建房、沿街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进行三次夜查。

开展宝坻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涉“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聚焦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氧气瓶排查整治、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锅炉安全提升行动等多项整治工作,对695家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用872台各类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隐患。

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取得“零突破”,共涉及9项专利7家企业,依法立案18件,并及时录入国家知识产权案件报送系统。

做好民生领域执法监管。开展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查处10起网络违法案件,罚没款5.6万元。对食品店进行价格监测,发放提醒告诫函,督促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做好明码标价,禁止出现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集中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等领域虚假广告行为,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检查相关广告314条次,处理投诉举报61件,进行行政指导19次,办理民生领域案件4件。

3.开展跨区域、跨领域联合执法。我局联合西青区局对武清区局单体药店进行跨区域交叉检查;与蓟州区局就辖区3家药店、3家医疗机构开展互查;联合区卫健委开展不良反应专项检查,收集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967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511份、化妆品不良反应144份。与香河市场监管局、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侵权假冒、散煤治理、直销传销等多领域深化执法协作,开展执法程序、案卷评查等执法交流活动7次。

4.制定《宝坻区市场监管局药品风险会商制度》,针对执法中出现的药店违规销售精神药品违法行为、“两品一械”不良反应风险等难题,进行风险会商,会议围绕监管现状、监管风险、查办典型案件及重点工作进行交流。

组织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宝坻分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参加宝坻区药品安全行刑衔接暨风险会商会议,对药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并指出区药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维护药品安全职责,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工作,做好情况通报、案件移送、案情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不断推进我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走深走实。

(三)创新执法方式、开展柔性执法。

创新监管模式,充分利用辖区“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功能,通过线上实时查看、回看视频监控等方式,实现远程监管和食品安全风险预测研判。对辖区相关公司自建网站、平台网店进行网上巡查、指导,避免企业出现相关违法行为。

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及时改正的,采取教育、劝导、警告、约谈等方式,督促当事人守法经营。

(四)持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

制定《宝坻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培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年轻干部积极参加,以赛促学;不断优化“选育管用”全链条年轻干部培养方式,开创“市场监管年轻干部论坛”系列活动,通过撰写调研材料、交流心得体会、岗位交换等形式,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年轻干部中“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氛围日益浓厚;组织全员参加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的学习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组织基层执法人员30人参加了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庭审旁听,通过旁听,执法人员直观的了解了行政诉讼庭审的各个环节,对执法过程中证据的重要性,程序的合法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每季度召开案卷质效分析会,执法工作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闭环。

三、存在问题

我局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然存在以下两点问题:

(一)执法质量仍需提高。执法过程中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履行告知义务”是复议诉讼的重点,执法人员程序意识、规矩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人员素质需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对案件线索的细研究、深挖掘能力需要提升;办案技巧运用的不够熟练,在证据收集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透彻,对案件的定性不够准确。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突出实效,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适时开展交叉互审案卷、执法骨干到科室交流等活动,对骨干人员一对一进行培训指导,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持续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逐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推动《宝坻区市场监管局法制员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加强法制员的培训,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案件审核把关、一线执法指导、疑难问题汇总沟通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三)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坚持以“四个最严”的标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坚守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突出抓好特种设备重点使用环节和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价格检查,强化网络交易监管,加强重点民生领域广告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四)探索新的执法模式。探索“严格执法+柔性执法”相结合的行政执法模式,实现严格执法与文明管理的双赢。

(五)适时组织开展模拟执法实操演练。通过模拟执法,以练促学、以学促用,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找出风险点,互相交流,提高办案实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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