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区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查处违法案件。
(四)依委托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推进本区竞争政策实施,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本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本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检工作。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管理并实施监督。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本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区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宝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生产及经营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标准化工作。负责本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监督本区认证认可工作。配合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价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违反价格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理价格举报、投诉。
(十六)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拟定本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工作。
(十九)负责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
(二十)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二)负责市场监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本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配合推进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改革,配合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配合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专利代办服务便利化水平。
7.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专利侵权纠纷的裁决和对专利纠纷的调处工作,规范商标注册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公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分局依法提请区市场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区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区农业农村委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加强落实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区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本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管局,并报告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
4.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依职责负责与食盐专营有关的许可检查。区市场监管局依职权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有关的检查和处罚。两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相互配合,通过政务信息系统等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
5.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的有关责任分工。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粮食卫生的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粮食(含食用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天津市宝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等产品质量检验、计量器具检定等检验检定工作及相关的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等。
1、质检方面:主要从事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包装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化肥、生活饮用水、家具、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等检验检测工作。
2、计量方面:主要从事非自动衡器、压力表、加油机、血压计(表)、电表、膜式燃气表、水表、0.3级测力仪、酸度计、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长度、经纬仪、标准水银温度计、常用玻璃量器、平板、天平、砝码、心电图机、数字心电图机、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温场、定量包装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及检验工作。
天津市宝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站主要职责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等工作。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22个职能科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天津市宝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
3.天津市宝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站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13.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8.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40.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9.82万元。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291.72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9291.7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880.4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预算收支。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18.54万元,占2.35%;一般公共预算8913.18万元,占95.93%;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60万元,占1.7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9291.7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880.4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预算收支。其中:基本支出8925.24万元,占96.06%;项目支出366.48万元,占3.9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913.1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904.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13.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913.1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904.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2.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9.82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13.1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904.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财政拨款预算收支。
(二)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2.4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49.3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财政预算支出,其中: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7462.4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586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劳务派遣等临时人员工资;“事业运行”1596.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宝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和宝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站工资和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9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14.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77.47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4.9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2.49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退役安置”133.44万元,包括:“退役士兵安置”133.4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工资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439.8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4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39.8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93.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9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55.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46.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93.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7508.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6.11万元、津贴补贴1480.63万元、奖金719.97万元、绩效工资512.8万元、养老保险缴费584.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2.49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3.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5.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8万元、住房公积金2000.33万元、退休费118.3万元、生活补助13.22万元、奖励金0.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2万元。
公用经费1038.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58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67.5万元、邮电费35万元、取暖费73.39万元、物业费42.6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租赁费77.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75.12万元、委托业务费30.68万元、工会经费91.18万元、福利费116.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5万元、其他交通费178.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3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16.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单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1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4.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单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2025年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33.61万元,包括办公费76.58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67.5万元、邮电费35万元、取暖费73.39万元、物业费42.6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租赁费77.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75.12万元、委托业务费27.72万元、工会经费91.18万元、福利费116.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5万元、其他交通费17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文件柜3.5万元,单人床0.5万元,台式计算机(国产)2.5万元,更衣柜0.5万元,复印纸5.8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3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检测车2辆、业务用车2辆 。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4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金额366.48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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