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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落实年报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年报长效机制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6-28 09:09

滨海新区为2017年度天津市企业年报工作试点地区,为掌握企业年报真实情况,探索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以年报试点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全面统筹,积极部署

根据总局和市市场监管委要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及时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统筹部署新区2017年度年报工作。及时制作20000份宣传资料,下发各功能区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机构。联合其他第三方部门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增加宣传频次,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分类施策,扎实推进

一是抓大顾小,分层开展。各辖区根据市场主体实地分布特点,划定重点大商业区22个和一般小社区31个,积极与辖区的社区管理部门或者商业区主管单位建立联系人制度,探索建立年报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宣传条线清晰,宣传效果到位。

二是线上线下,互补共进。一方面不放弃传统现场解答、电话咨询等方式,除了一般性解答年报填报的问题,对于通过窗口咨询是否继续经营的,帮助企业分析原因,能继续经营的指导及时年报,对不想继续经营的指导企业及时办理注销;另一方面积极利用互联网即时服务平台,建立区域“年报电子名片”,通过朋友圈打造年报工作咨询平台,及时回复网上相关年报政策咨询,发放最新年报信息,弥补电话咨询无法参看资料、经常占线等缺点,打造对市场主体“服务零距离”的政企朋友圈,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是齐抓共管、专项结合。将年报工作与上半年开展的10余项专项检查工作,商标品牌、名牌产品建设以及12315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监察相结合,深入园区、市场和企业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开展年报工作,促进年报数据准确、有效。

四是依法依规、开展吊销。年报工作为依法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通过活跃度分析,两年未进行年报且未有纳税记录的企业,各单位严格按照吊销程序处理。目前,滨海新区共有734户企业进入吊销程序。

截至6月27日,滨海新区(含自贸区)企业年报率78.4%,数据客观,实事求是。

三、大胆实践,积极总结

一是将年报工作与年报抽查工作相结合。督促市场主体认真做好年报公示工作的同时,将后期年报抽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及失信后果重点进行讲解,提高企业信用意识,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是定期发布《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交流专刊》。及时收集、提炼各基层年报经验,再分享给各基层单位,利于好的经验做法互相借鉴,为新区最后总结试点经验提供有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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