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闻动态  》 工作通知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2-22 10:36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文件

 

 

津滨市场监管〔2016〕15号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区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2月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瞄准“活力、秩序、安全”三大目标,扎实推进市场和质量监管体制改革,积极搭建服务发展新平台,着力铸造监管执法新框架,不断锤炼干部队伍新作风,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果。

一、完成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大市场监管模式基本形成

整合原区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于3月5日正式成立区市场监管局。坚持层级简化、功能集成、资源集约、重心下沉的原则,精心布局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职能权限。在落实“三定”方案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进一步集成处室职能,聚合基层力量,调整工作事权,内设18个处室(含3个派驻功能区办事处),组建9个分局,在重点领域和一定范围内,形成综合监管的新优势。全局累计调整部门40余个,涉及人员500余人,区局机关和基层人员比例达到3:7,为全面履职奠定扎实基础。

二、发挥职能综合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推进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

落实市场主体准入“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决定,扩大许可经营项目筹建登记范围。完成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推动药品零售企业行政审批“五证合一”改革。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施联合审批办理,统一登记条件和登记流程,优化申请、核准、发照、公示程序。扩大企业注册独任核准覆盖范围,独任核准人员占比达到80%。

全年新增市场主体32031户,同比增长40.47 %。其中,新增内资企业20924户,同比增长73.54 %;新增注册资金3726.47亿元,同比增长104.51%;新增外资企业815户,同比增长98.78%,新增注册资金224.61亿美元,同比增长143.16%;新增个体工商户10144户,同比减少0.2%,新增登记资金9.94亿元,同比增长40.59%;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48户,同比减少13.95%,注册资金7.18亿元,同比减少14.93%。

截至2015年末,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34728户,同比增长31.19%。其中,内资企业达到79599户,同比增长35.66 %,注册资金达到19317.54亿元,同比增长23.9%;外资企业达到5322户,同比增长18.08%,注册资金达到865.26亿美元,同比增长35.06%;个体工商户达到48927户,同比增长26.16 %,登记资金达到32.16亿元,同比增长44.73 %;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880户,同比增长20.22%,注册资金达到34.31亿元,同比增长26.47%。

(二)无缝对接天津自贸区市场主体准入

积极参与自贸区注册登记政策制定,协助申请自贸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修改完善《关于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完成自贸区24693户市场主体基础库的梳理划转,加强自贸区注册登记窗口建设和人员配备。按时启用加盖自贸区市场监管局印章的新版营业执照。

自贸区自成立以来新增市场主体14105户。其中内资企业12375户,注册资金2491.42亿元;外资企业657户,注册资金207.24亿美元;个体工商1073户,登记资金1.1亿元。截至2015年末,自贸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7416户。其中内资企业29877户,注册资金8985.6亿元;外资企业2451户,注册资金473.91亿美元;个体工商户5088户,登记资金3.61亿元。

(三)推动质量强区战略

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制定《滨海新区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滨海新区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滨海新区质量奖管理办法》及《滨海新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进一步丰富质量强区战略政策体系。完成新区质量工作考核,以及市、区两级人大《产品质量法》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执法检查,获得高度评价。开展2015年度质量奖评审,5家企业拟获2015年滨海新区质量奖,2家拟获2015年滨海新区质量奖提名奖,3家企业获天津质量奖,1家获天津质量奖提名奖,海鸥表业和钢管集团拟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成功举办第四届“滨海新区质量品牌责任主题论坛”。开展首届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评选质量攻关成果21项,在全市质量攻关活动中,新区取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5项。

(四)提升质量工作基础能力

推动第八批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培育6个区级示范项目。推动千项标准行动计划,培育联盟标准,指导成立新区首个标准联盟“天津市办公耗材再生技术标准联盟”。完成企业标准制、修订备案725个,废止企业标准51个,执行标准登记846个。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配镜行业、餐饮店等领域引导企业做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推进29家菜市场实现计价秤统配统管,推动服务业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完成52家企业能源计量审查,新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获得满分。与团委、总工会等部门联合举办第五届质检机构技术比武,获得广泛好评。对食品检验机构开展能力比对试验,满意率达100%。完成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技改技装项目—大港计量检定所液化空气(LNG)加气机检定标准建设项目验收。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宣传活动,有效提升质量管理意识。

(五)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加强商标注册和名牌产品培育指导,组织“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严格落实滨海新区商标奖励政策,兑现奖金达1600万元。新增注册商标申请6871件,同比增长1.34%,新增注册商标6349件,同比增长67.21%。新增中国驰名商标4件、天津市著名商标27件、集体商标67件。截至2015年末,实有注册商标3.2万件,其中驰名商标31件、著名商标312件。天津市名牌产品申报数量达到54家企业、65种产品,名牌产品总量达到177种。

(六)深化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建设放心奶工程,乳品企业出厂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建设放心食用油工程,评出8家A级企业,4家B级企业。建设放心调料示范厂,申报市级示范企业1家。建设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创建2家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推动放心餐馆工程建设,深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85家餐饮服务企业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创建放心药厂、放心药店,实施量化分级评定,认定16家放心药厂,23家A级放心药店。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认定A级31家、B级49家、C级3家、D级1家。推动新版GSP/GMP认证,23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新版GMP认证,32家药品批发企业、491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新版GSP认证。

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和质量安全

(一)试点开展行政机关随机抽查联合检查

4月份,在全市率先组织行政机关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试点,检查范围覆盖自贸试验区、开发区、保税区、中心商务区及部分街镇,涉及商贸、物流、制造、金融等10余个行业,实际检查项目合计441项,试点成果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下半年,依托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双随机抽查。组织区属24个部门,成立检查组146个,出动执法人员805人次,检查企业476户,实际检查项目5518项,整改问题455项

(二)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检查

完成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企业出资信息抽查和年报信息抽查等多项检查,累计抽查企业近4000户。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42601户市场主体因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效果逐步显现。

(三)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447家企业生产的675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合格670批次,合格率99.26%。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放证书32张。邀请审查员和专家联合开展证后监督,截至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149家、证书168张。开展“十大民生”工程在用建筑材料监督,抽查119个建筑工地中12大类686批次的建材产品,合格638批次,合格率93%。开展儿童玩具、电动三轮车等认证产品专项检查,对164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摸底,规范农产品的有机产品、绿色食品等认证证书使用,规范5家机动车安检机构经营行为。对气体充装站、石油化工企业开展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专项检查。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米、面、油等商品113批次,合格率95%。加强节日期间民生计量器具检查,抽查计价秤、加油机、验光仪等800余台。开展家用电器能效标识专项检查,涉及9个品种36个批次。加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监测,抽样监测家电、服装、建材等37大类、1051批次商品,合格率79.92%。

(四)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关

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摸排一万五千余台电梯,建立问题电梯档案。挂牌督办80台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调动各方推动更新改造老旧电梯。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指导权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集中签订《压力管道隐患整治安全责任书》。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对两家节能达标单位进行参数确认。结合季节特点、上级部署,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累计检查特种设备单位1158家,检查设备15983台/套,发出指令书409份,整改隐患962项。及时排查51台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确认8台申龙牌电梯(与外省市事故电梯同型号)运行安全。完成第二批120家企业特种设备分类监管试点,完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22997人次。

(五)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调整重置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组建各管委会、街镇层面的食安委(办),将食品安全纳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责任追究。在18个街镇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站,在362个村居建立食品监控点,强化基层食品安全防控网络。与公安、农委等部门建立司法协作、部门协作机制。在食品生产环节,针对乳制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广泛组织专项检查,覆盖生产、流通、餐饮全链条。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专项抽检5457批次。其中,日常监督抽检3335批次,合格率为99.6%,风险监测512批次,问题样品检出率为3.2%,重点品种专项抽检1610批次,合格率96.1%。完成保健食品抽验150批次,完成国家局组织的保健食品抽检47批次。完成20余次重大活动保障任务,累计保障10万余人次用餐安全。

(六)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推动区政府成立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在各街镇设立药品安全监管站、村居监管点。完成药品抽样1640批次,出具检验报告1440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率0.6%。开展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召回银杏叶药品5498盒。严查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用原料问题,跟踪辖区企业“格列本脲”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加强特殊药品和高风险药品管理,防止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流入非法渠道。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收到报告1026份。其中新的一般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315份,占30.7%,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88份,占18.32%。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确保2014年度15起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及时办结。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计生用品、定制义齿、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植入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加强体外诊断试剂质量专项评估和综合治理。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自主完成22类90批次,完成市级抽验任务13类66批次,完成国家级抽样任务19类39批次,收到不合格报告8份。完成310例医疗器械可疑不良事件报告。

(七)保障市场经济秩序

开展元旦、春节、国庆等节日市场检查,对烟花爆竹、成品油、旅游服务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落实主体自律责任,规范商户经营行为。加强合同监管,跟踪检查117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银行、电信、公用服务、有线电视服务等行业为重点,严查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排除消费者权利问题,检查企业172户,抽查格式条款150份,约谈企业13次。开展春、夏农资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推动农资诚信经营示范点建设,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推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积极构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网上检查网站、网店2611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196个次,责令整改网站1个,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涉农商标(标志)专项保护、商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等工作。监测媒体广告6125条次,有效治理公共交通工具、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其它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理超载超限、扫黄打非等工作。推动“美丽滨海”建设,加强燃煤制品监督抽查,对全区27个供热站点煤炭进行抽检,及时取缔无照经营煤炭站点。推动创建“无传销城区”,集中治理大港地区传销活动,取缔窝点27个,遣散涉传人员415人。加强直销企业监管,核查11家企业经营行为,审查66场直销会议内容,现场检查8次直销会议。

四、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加强制度建设

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结合市场和质量监管体制改革实际,及时制发《执法办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案件审批权限及流程暂行规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试行)》多项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案件审批权限和流程,统一执法文书样式及编号,确保“三局合一”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衔接。制定《公司注册登记行政撤销程序规定(试行)》,有效解决撤销登记工作中程序适用、分工对接等问题。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服务

严格核审行政处罚案件,加强基层案件核审工作指导,确保案件查办质量,深化涉诉部门和公职律师组合代理的“1+1”应诉模式,制定重大疑难问题公职律师研讨制度,全年新办结案件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或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情况。结合真实案例,定期编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分析与指导》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通报》,及时反馈行政执法工作瑕疵,梳理执法风险,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梳理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范围文件22件,对1240项权力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核。

(三)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加强法制员微信群和网上核审平台建设,定期发布执法依据、执法案例资源,拓宽执法干部交流渠道。及时梳理各领域行政执法程序,配套发布电子执法手册,加强执法办工作指导。深入推进“六五”普法,普法成果得到区政府考核小组的一致好评。普法类动画宣传作品《放心餐馆宣传片》获第十一届全国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优秀奖。新区市场监管局“法治故事”被市市场监管委推荐参加国家工商总局 “推选法治人物、撰写法制故事”评选。

(四)扎实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充分利用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样结果,针对危害市场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开展商业贿赂、商标侵权、“傍名牌”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掺杂掺假、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以次充好、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三无”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共计立案438件,结案365件,罚没金额889.92万元。在办结案件中,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153件,罚没款228.28万元,产品质量类案件93件,罚没款107.91万元,食品药品类案件119件,罚没款553.73万元。

五、拓宽消费维权服务途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提高消费者投诉、举报办理效能

处理咨询、投诉、举报8389件,同比上升63.24%,办结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5.5万余元。其中投诉5213件,同比上升78.7%,办结率97.62%;举报1176件,同比上升89.1%,结案率96.26%。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839件,同比上升131.1%,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282人次,同比下降14.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8.5万元。各类维权站点和解消费纠纷7432件,无障碍退换商品25170件,挽回经济损失41.63万元。

(二)不断强化消费维权社会体系建设

开通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承接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热线,对接8890市民服务专线电话。对全区53家“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全面规范,重点走访16家“消费维权服务站”和“一会两站”。在26家大中型零售企业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机制,全面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在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以及网络交易平台,试点推行赔偿先付制度。

(三)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

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消费者协会及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汽车销售企业及部分消费者代表开展座谈交流。在天津港保税区,针对汽车消费维权工作,试点建设专家库、标准库、典型案例库及专家接待日,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开展电视机座架挂架使用情况问卷调查,收集调查问卷60份。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专题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和日常知识。

六、积极应对突发事件,扎实开展安全治理

(一)积极参与 “8.12”事故处置

“8.12”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区委、区政府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前线应急指挥、后方救援保障、灾民安置、市场稳定等各项工作。累计排查锅炉、压力容器、游乐设施、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10003台(含2311部电梯),保障性检验特种设备3990台,排查单位808家,查出隐患774项。累计检查集贸市场311户次,综合超市、便利店544户次,对3户涉嫌无证、无照经营户责令改正。加强临时安置点、医疗救助点、医疗机构、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检测270批次,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781批次,保障13万余人次用餐安全。累计检查医疗机构、医药单位、药品捐赠点63户次,指导捐赠药品和医疗器械分类登记,检查药品、医疗器械379批次,确保药械安全。应急处置期间,全区市场秩序稳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未发生次生灾害和事故。

(二)主动担当应急处置和社会维稳重任

按照应急指挥部的部署,迅速落实事故处置期间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连续两天,累计调集700多人次,深入事故现场周边区域,排查可疑危险化学物质。抽调9名同志,开展重症伤者看护、遇难人员家属安抚工作。先后抽调119人,开展受灾业主安置、受损财产赔偿等服务工作。集中200多人次,协助203户启航家园业主做好财物清理、封存工作。广大干部心系大局,服从指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得到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

严格贯彻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先后2次召开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和单位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的行政审批、证后监管各个环节进行排查。检查企业723户,责令变更经营地址20户,移交经营地办案部门处理64户,要求责令变更并通报其他区县的110户。对30户危化品经营相关许可证件已过期的企业,函告区安监部门进行处理,对2户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过期的企业函告区商务委进行处理。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63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15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7项。核查危险化学品产品标准备案及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情况,到期注销1户,未登记1户。针对办公用房年久失修、消防设施陈旧不齐、车辆老化等,全面排查系统内部安全生产6大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一)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开展2014年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完成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协助组织推荐4名副局长和4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做好市、区两级组织部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2012年以来干部提拔文书档案重新进行梳理,完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选派处、科级干部挂职锻炼,进驻马棚口二村开展帮扶。对系统28名副处级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确保干部信息真实准确,重要材料完整规范。积极协调区委组织部,按时组建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5名处级干部参加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举办的处级干部培训班,31名处级以上干部、95人次参加区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自主选课,16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参加新区人社局组织的6+X脱产培训,24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参加6+X选修课培训,84名干部参加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题网络培训4期。慰问离休干部8人、退休干部187人、离休干部遗孀5人及生活困难人员22人。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系统58名处级干部观看反腐题材电影《破局》,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道》,开展《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专栏文章学习活动,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三)持续抓好作风建设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瞄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党风政风进一步改进。抓好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下力气精简会议文件,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和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度,开展纠正“四风”明察暗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党建工作获得区级机关工委充分肯定,21人获得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5个集体获得 “巾帼建功示范岗”、“滨海新区学习型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四)加强系统基层基础保障

按照统一标准、完善设施、改善环境、履职优先的原则,逐步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按时完成区局机关整体搬迁,办公设备、通讯器材、工作网络同步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根据“三定”方案,及时调整各分局办公场所,完成部分分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完成部分分局电气线路改造和中央空调维修,区局档案管理中心重新选址,并启动修缮、改造工程。加强机关形象建设,统一制作市场和质量监管标牌、门贴、会议室背景墙等,进一步突出市场监管部门形象识别效果。加强基层后勤事务统一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统一分局物业、食堂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抽查固定资产4000余件,调拨闲置资产300余件,节约新购金额数万元。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无线APN、无线搭桥等技术保障改革过渡期间网络连接。妥善做好OA系统、视频会议、智慧监管、高清监控、特种设备应急指挥系统线路迁移、重置,所有设备迁移后100%正常运行,所有应用系统100%正常启动,所有网络100%畅通运转。完成中心机房改造、网络系统升级、视频会议室改造、报表展示系统、电子监察系统项目追加和移动执法设备等项目的政府采购。食品药品“智慧监管”云平台服务器和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完成验收,项目整体建设进入攻坚阶段。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要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中心工作,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不断优化市场监管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监管工作效能,持续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完善职能服务体系,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一)促进市场主体繁荣发展

继续深化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强化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落实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保障,做好新旧执照换发工作,推动变更登记业务同步实施“一照一码”制度。积极推动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争取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试点,优化企业退出途径,完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探索自贸试验区内市场主体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做好《食品经营许可证》与《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工作,全面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推动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基层分局(监管所)。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传统产业升级、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加强自贸区市场主体准入政策研究,深入学习上海、广东、福建自贸区优秀做法,做好政策引进和改良。与各级招商引资部门紧密对接,支持引进龙头项目和关键项目,服务“双创特区”建设和小微企业发展。

(二)推动质量强区战略

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及《滨海新区贯彻纲要实施意见》,牵头制定全区2016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围绕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领域,严格考核各部门目标完成及措施落实情况。组织推动质量奖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企业培育帮扶,推荐新区企业(组织)申报天津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继续开展2016年滨海新区“质量月”活动。

(三)增强质量发展基础能力

推动标准化战略,落实千项标准行动计划,指导建设联盟标准,研究制定标准化专项资金激励政策。继续实施第八批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项目,积极培育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技术支撑,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声明。继续开展质检机构技能比武活动,提升质检机构检验人员依法施检能力。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提高检验检测业务素质。丰富宣传引导手段,扎实做好世界认可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

(四)深入推进品牌战略

夯实商标战略实施基础,更新商标管理动态数据,着力掌握商标注册和运用情况。推动商标战略与产业发展、金融创新、科技创新等政策的深度融合。持续营造商标品牌战略舆论氛围,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实施商标强企工程,开展一对一商标指导服务,规范市场主体商标管理和使用行为。推进市场主体构建专业化商标管理机构,主动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制定名牌产品发展激励机制,加大企业培育引导力度,瞄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新区产业政策、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推动申报天津市名牌产品。推动“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

(五)推动食品、药品系列放心工程建设

继续扩大“放心乳制品示范厂”建设成果,开展“放心调料示范厂”工程建设,推动“放心食用油”工程建设;继续巩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成果,加强市、区两级示范店管理;继续深化放心餐馆工程建设,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在大学校园开展“放心食堂”建设,创建A级大学校园“放心食堂”。做好药品安全监管“6103”工程建设。开展放心药店、放心药厂、放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建设,加强质量管理和规范指导,着力提高A级企业数量。加强新版GMP、GSP认证,对未通过认证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安全放心市场环境

(一)推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公示市场主体准入基本信息,完善年报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督促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公示义务。部署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即时信息抽查、年报信息抽查工作,加强异常名录管理,推动落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现信用警示、信用激励。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行政机关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探索更加高效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根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推动建立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

(二)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

完善产品质量监督监测机制,深入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商品质量监测。保障“十大民生”工程,继续做好在用建材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做好各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强化证后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包装、容器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开展美丽滨海清新空气行动,加强煤炭和车用燃油产品质量监管。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整顿检验检测服务市场秩序。组织3C认证产品专项检查,强化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开展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专项检查,加大民生计量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抽查。开展能源计量检查,加大能效标识产品监管力度。以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为重点场所,以电梯、游乐设施、加气站、充装站为重点领域,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继续推动特种设备分类监管,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加强气瓶充装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强化电梯维保单位量化考核。

(三)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推动各单位、各部门签订2016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充分发挥功能区、街镇食安委职责。重点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查处食品非法添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认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推进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监测服务,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网络监控,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高企业和医疗机构报送自觉性,达到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数量400份以上。加快完善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建设,提高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整体水平。扎实开展药品抽样监督,围绕GSP、GMP认证组织各类药品专项检查。落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全程监管。对体外诊断试剂、角膜塑形镜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检查,落实医疗器械地方性质量监督抽验,提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水平。

(四) 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监管

开展农资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检查,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专项整治,加大农资商品抽检力度。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对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加强网上和实地检查,做到网上发现、追溯源头、落地查处。强化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监管,规范行业合同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开展商标专项执法检查,规范商品包装、装潢、容器、交易文书的商标行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广告监管,重点治理医疗、药品、食品、房地产、中介服务等领域虚假宣传行为。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加快创建“无传销”城区。推动文明诚信市场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一)强化法制监督和服务

制定和完善法制工作制度,狠抓制度落实。抓好大要案件的跟踪服务、集体评审和疑难案件评议工作。借助技术手段实时监督,以信息化推动程序化建设,对各部门办理案件进度、准确度以及合法性进行网上实时跟踪督查指导。严格核审行政处罚案卷,规范核审行政处罚案卷程序,堵塞工作漏洞,筑牢案件质量防线,强化核审结果应用。扎实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加强各项业务工作实时指导,减少行政风险。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以提高执法办案人员履职能力为根本,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查案技能的学习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组建执法办案研究小组,适时开展疑难问题的研讨,及时指导全系统的执法办案工作。组织案卷互查互学活动,通过查问题、查程序,学经验、学做法,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执法效能。

(三)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办案

以多办案、办铁案、办大案为工作主线,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制假售假、违法添加、无证经营等作为重点,严查“四品一械”案件。深入开展“双打”行动和集中整治,查处、曝光一批重点领域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和有关服务领域执法行动,严查产品质量案件。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积极查办利用网络售假、仿冒、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等案件。积极参与扫黄打非、治超治限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扩大案件线索和来源,减少执法办案盲区。

四、完善消费维权网络,提高消费维权效能

(一)多元化开展消费教育引导

深入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导和鼓励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有序引导消费升级。组织落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丰富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扩大市场监管部门影响力。深化亮点工作推动,支持保税区“汽车维权工作站”建设和开发区消协微信公众号建设。与天津市洗染行业协会滨海工作站共同开展洗染服务进社区便民活动,由行业协会专家现场授课答疑。加强数据分析和利用,提升源头预警和治理能力。培育消费热点,扩大消费内需,鼓励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转型。

(二)强化投诉处理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规范投诉调处程序及文书的使用,开展《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暨投诉文书使用的培训、落实、考核及督察。开展新《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处理投诉办法》和《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录入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网上咨询、受理、反馈流程。推动落实诉转案工作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严重违法侵权行为切实加大查处力度。

(三)推动消费维权多元共治

大力推进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工作,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培育和发展,实现全区整体覆盖。继续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机制。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引导经营者逐步推行赔偿先付制度。

五、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提供事业坚强保障

(一)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守土有责。加强纪律建设,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处理违反纪律的行为。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干部交流,加大在基层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的力度。妥善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建设,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方式,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聚焦“不严不实”和“四风”问题,驰而不息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促进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二)提高基层基础保障水平

提升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为中心工作开展营造舆论氛围。落实《市场监管分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着力解决基层办公用房简陋、设施老化、执法装备陈旧等问题,改善办公环境。落实公务车辆改革,均衡调配各部门执法车辆。提升信息化保障水平,落实机房改造、网络升级、电子监察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新项目。继续推进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建设。加强局属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加大基层监管执法设施保障,逐步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执法摄录仪、中央指挥系统等。

(三)营造团结进取的文化氛围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凝聚共识、团结力量,塑造市场监管干部队伍良好的精神面貌。加强共青团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不断丰富广大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抄送:区委,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委。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