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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期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5-12 10:49

 

 

 

津滨市场监管特〔20179


 关于印发《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期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功能区分局,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各有关单位: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期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实际落实工作要求,按照全运会竞赛总日程安排提前介入,认真细致抓好各项工作,压实责任,为全运会的胜利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017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期间滨海新区

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为保障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十三运”)期间我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据《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特201738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时间及范围

(一)赛事时间段

2017年4月29日至9月8日。

(二)安全保障时间段

2017年4月10日至9月8日。

(三)开闭幕期间重要赛事时间段

2017年8月18日至9月8日。

(四)开闭幕期间重点安全保障工作时间阶段

1.准备阶段: 4月6日-4月30日

2.备战阶段:5月1日-7月30日

3.实战阶段:8月1日-9月8日

4.总结阶段:9月9日-9月15日

(五)“十三运”安全保障范围

在全面做好我区在用的特种设备常规性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监察工作重点,划分了“核心区”、“重点保障区”和“外围区”三个层次的安全保障范围:

1.核心区

(1)签约宾馆;

(2)各比赛场馆。

2.重点保障区

(1)机场、车站、地铁车站、全运会定点医院;

(2)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区域或场所。

3.外围区

除核心区、重点保障区之外的重要区域和重点场所,是指重点监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含重大危险源、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涉及全区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核心区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二)力争重点保障区、外围区不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

(三)全区不发生有影响的特种设备较大事故。

三、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确保“七个”到位。树立全局一盘棋思路,坚持“以全运会开闭幕式、比赛场馆、全运村、签约宾馆为核心,以重点保障区和外围区为基础,突出重点,严防死守,扎实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为原则,要7个到位(即:全区在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到位;新装特种设备登记到位;核心区、重点保障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率到位;核心区、重点保障区特种设备专项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到位;核心区、重点保障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到位;赛事期间核心区、重点保障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应急值守到位;全区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应急值守到位)。

(二)四位一体,落实责任。高效运转以安全监察为主体、行政执法为后盾、技术检验为支撑、应急处置为保障的“四位一体”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监察部门、检验检测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监察、检验检测职责,做到“谁检查(检测),谁签字,谁负责”。

(三)提前介入,确保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总日程(1.0版)》赛事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把握好、落实好工作中的每一个关键点和细节,各司其职、坚守岗位做好我区“十三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十三运”赛事期间我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组织机构

为全力做好“十三运”期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决定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特监处处长和各功能区分局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特监处和各功能区分局特监科全体人员、区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 “十三运”期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十三运”期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特监处,具体组织实施“十三运”期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特监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职责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职责

1.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保证在用设备依法登记、定期检验合格,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章规范作业。

2.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范、技能培训,教育培训记录存档备查。

3.制定特种设备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4.对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十三运”期间应当停止使用,并办理停用手续。

5.督促锅炉使用单位准备备件、对运行锅炉和备用锅炉分别进行安全联锁的功能试验,包括蒸汽超压联锁及报警、热水超温联锁及报警、低水位联锁及报警、燃烧器天然气管路的熄火保护,对锅炉辅机进行检查调试,对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及调试,确保其灵敏、可靠。

6.督促电梯等特种设备维保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7.“十三运”安全保障期间,应当向进行现场值守的特种设备维保单位提供便利。

8.“十三运”安全保障期间,“核心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日16:30前向所在辖区监察机构报告当日安全状况。

(二)电梯维保单位职责

加强对“核心区”、“重点保障区”电梯的维修保养,对电梯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保障期间加强巡查、维护和现场值守,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具体要求如下:

1.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次安全保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本次安全保障工作。

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措施、计划,并严格运转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技术和维保人员对所维保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摸排,认真细致的检查、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和异常情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有关记录存档备查。

3.按照“一员一备”(一名现场维保人员配一名后备维保人员)派遣政治合格、经验丰富、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人员,保障期间24小时现场值守;加强巡查、维护,确保电梯不出现任何问题;层层签订责任状,组织到位,责任落实。

4.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操作规范和技能培训,取得实效,教育培训记录存档备查。

5.配合使用单位制定、演练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应急救援电话畅通。

6.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进行电梯困人解救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备查。

7.维保现场要储备数量充足的电梯易损件及电子元器件,以便电梯元件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排除故障。

8.对每台电梯的制动器开闭,钢丝绳及曳引轮磨损,减速器运行,限速器运行,轿厢及层站按钮、显示,轿厢照明,防夹保护,层轿门运行,底坑环境和接地电阻值等关键项目进行查看和测试,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测试表格,以便备查。

9.“十三运”赛事开始前5日内对维修保养的电梯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10.接到电梯关人故障报警后3分钟内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11.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保障负责人、值守人员排班表,按时报送所属辖区监察部门,各监察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12.在“十三运”保障期间,每日16:30前向使用单位及辖区监察部门报告当日电梯安全状况。

13.维保人员、操作人员进驻时,必须携带相应操作证件(原件),以备随时检查。

14.指导电梯司机正确操作。

(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职责

1.提供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指导和服务,协助使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隐患的整改。

2.为赛事期间特种设备远程监控系统开通故障源代码。

(四)各功能区分局及塘沽、汉沽、大港特监监察组职责

1.按照区局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并落实“十三运”期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制定组织做好本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3.以排查和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为重点,提高行政监察效能,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使用单位限时整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4.组织监察人员对区域内的特种设备进行排查,摸清特种设备数量、状况。

5.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安保责任书;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工作预案,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重点督促“核心区”、“重点保障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制定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工作预案,并予以落实;督促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范、技能培训。重点督促“核心区”、“重点保障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作业规范及技能培训。

6.及时处理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7.“十三运”保障期间,保证通讯畅通,按照工作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和下达工作,每日16:30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职责

1.对责任范围内特种设备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细则的要求和程序,扎实认真地逐台进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根据监察机构要求进行专项保障性检验,“谁检测、谁签字、谁负责”,对检验检测的结果负责,承担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检验检测记录存档备查。

2.在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过程中,要对所检验的同类特种设备数量和安全状况、作业人员数量和持证情况、工作参数等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局特监处报告。

3.按监察部门要求开展安全保障性检验工作。

4.为监察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持。

5.制定“十三运”期间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保障性检验方案

六、开闭幕式重点赛事期间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4月6日-4月30日)

1.制定全区“十三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2.各功能区分局、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核心区”、“重点保障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成立“十三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十三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体制和机制。

3.根据工作实际和“十三运”最新工作要求,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各功能区分局、各特监监察组、检验、使用、维保单位定期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4.各功能区分局、各特监监察组与各涉“十三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安全保障责任书》,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备战阶段(5月1日-7月30日)

1.安全排查,摸清底数。以保障“核心区”、“重点保障区”和“外围区”重要特种设备安全为工作重中之重。开展涉“十三运”特种设备全面安全普查,摸清全区涉“十三运”特种设备数量,掌握涉“十三运”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和设备的安全状况,建立 “十三运”“核心区”、“重点保障区”和“外围区”重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台帐。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2.排查治理,消除隐患。各功能区分局、各特监监察组按照《现场检查规则》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突出“核心区”、“重点保障区”和“外围区”重要特种设备,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落实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对于问题严重、情况复杂的安全隐患提请区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将监督检查与落实主体责任相结合,明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落实。

3.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核心区”、“重点保障区”内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使用单位务必于7月31日前整改完毕。

4.开展保障性检验,确保安全。对“核心区”内特种设备按下列原则实施定期检验或保障性检验,确保设备安全。

(1)对于“核心区”内下次检验日期在赛事当月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提前1-2月前完成定期检验;

(2)“核心区”内检验有效期在其他时间段的特种设备,在赛事当月前实施并完成保障性检验;

(3)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敏感区域的特种设备实施保障性检验。

5.完善预案,组织演练。各功能区分局、各特监监察组督促检查“核心区”、“重点保障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外围区”重要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指导企业完善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各功能区分局、各特监监察组组织有关电梯维保单位落实电梯安全保障要求,对“核心区”、“重点保障区”电梯100%进行检查维护、预案100%进行演练。

(三)实战阶段(8月1日-9月8日)

1.加强应急值守,快速反应。所有保障工作准备就绪。安全监察、检验检测人员按照要求,保证通讯畅通,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反应工作。

2.各功能区分局、各特监监察组对“核心区”内特种设备开展不间断巡查、检查,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对设备开展维护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故障和事故隐患,确保设备绝对安全。

3.电梯维保单位按要求派持证人员做好24小时现场值守和应急救援工作。

4.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5.比赛场馆、定点住宿宾馆方圆2公里外的气瓶充装企业在大运会赛事阶段气瓶充装工作实行实名充装,并做好被充装单位、充装量等相关记录,以备查。

(四)总结阶段(9月9日-9月15日)

对“十三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进行总体评价,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由于“十三运”赛程跨度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总日程(1.0版)》安排,凡承担提前比赛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的功能区分局、特监监察组、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应提前介入,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万无一失。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参加安全保障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全运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勇于担当,主动工作。要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要顾全大局,加强工作协调,防止工作上的空隙和脱节,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无缝衔接。

(二)加强应急,快速反应

安全保障期间,分管特种设备领导实行带班制度,确定专人进行值守,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及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三)畅通信息,值守到位

自进入安全保障阶段开始,“核心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日16:30前向辖区监察机构报告当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各功能区分局、各特监监察组每日17时前向区局特监处报告当日安全状况,实施事故零报告制度(bhtsc@sina.com)。发生重大事件、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

保障工作结束后,各功能区分局、各特监监察组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保障工作总结报区局特监处。

 

附件:1.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滨海新区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应急预案

      2.天津市“十三运”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主体责任确认书

 

 

 

 

附件1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期间滨海新区

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十三运”)保障区域相关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和控制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十三运”的顺利举办,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区局分管局长为组长,区局特监处处长、各功能区分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功能区分局、塘沽、汉沽、大港监察组、区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相关专业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保障区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滨海新区“十三运”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十三运”赛事期间保障区域特种设备应急工作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特监处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保障组:

(1)区级应急保障技术支持组。

(2)相关区域应急工作分组。

(3)保障区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现场驻守备勤组。

(二)保障时间

1.赛事时间段:2017年4月29日至9月8日

2.安全保障时间段:2017年4月10日至9月8日

3.开闭幕期间重要赛事时间段

(三)保障区域

保障区域分为“核心区”、“重点保障区”和“外围区”:

1.核心区

(1)签约宾馆

(2)各比赛场馆

2、重点保障区

(1)机场、车站、地铁车站、全运会定点医院;

(2)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区域或场所。

3.外围区

除核心区、重点保障区之外的重要区域和重点场所,是指重点监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含重大危险源、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应急响应

(一)突发事件报告

1.保障区域发生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后,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立即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同时报告相关区域特种设备监察机构。

2.相关区域接到使用单位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逐级上报。

报告内容:时间、地点、设备信息,突发事件情况等

(二)响应流程

1.保障区域发生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时,使用单位在立即上报的同时,首先按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衍生新的灾害。

发生电梯突发事件,使用单位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现场驻守人员,维保单位现场驻守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2.相关区域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本区域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应急预案,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3.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态发展,通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调查处理中心立即抽调相关专家,组成市级应急保障技术支持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救援与处置

(一)保障区域电梯发生突发事件后,维保单位现场驻守人员应当服从使用单位统一指挥调配,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按照本单位电梯应急预案实施现场处置。

(二)使用单位在进行应急救援与处置的同时,要完整记录故障状况及处置经过。

(三)应急保障技术组及时到达现场,为应急保障提供技术支持,随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专业技术保障

特种设备行业专家、技术机构专业检测人员是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技术专家组成员由区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专家组成,在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分析中提供技术支持。

(二)物资保障

1.应急装备保障。应急物资由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电梯维保单位负责。

2.车辆及后勤保障。应急保障技术支持组要保证处于备勤状态,区局特监处做好车辆和后勤保障。

3.应急通讯保障。通讯畅通是保证快速反应、降低损失的基本要求,各级应急保障队伍成员务必保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联络沟通,及时赶赴现场。

 

 

 

 

 

附件2

 

天津市“十三运”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主体责任确认书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十三运”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指南》,为保障“十三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我单位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主体责任,确认如下:

1.围绕“十三运”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形成专项保障计划,落实隐患排查及应急值守要求,保证值守人员通讯畅通,随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以整改隐患为重点,对贵宾电梯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3.严格落实设备运行前试运行、运行期间时时跟踪等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检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局报告或向有关部门通报。

5.根据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实施应急演练。

6.选派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

7.组织维保单位结合电梯运行状况,将易损件存放电梯现场,方便及时更换。

8.出现电梯困人故障后第一时间组织救援。

现明确我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手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