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
安全生产中期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
现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安全生产中期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30日
(联系人:张瑞; 联系电话:65305459)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
安全生产中期工作报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委、局党委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局安委会上半年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主线,在各领域积极开展安全检查。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9156人次,检查企业9511家,发出指令书116份,立案处理25起,罚款175.69万元。
一、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充分发挥局安委会职能
一是组织对成员单位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结果;
二是组织参加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以满分成绩被评为优秀单位;
三是制定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召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会,与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是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持续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天津港港区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等六项专项活动。
(二)集中力量,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对2091户含有“教育”或“培训”字样的市场主体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已排查1488户,发现有照无证34户、无照无证1户,移送相关部门35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56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26户。
2.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上半年出动执法人员779人次,检查企业340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4户。
3.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合区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检查职业中介机构40家、用人单位31家,配合人力社保部门联合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8家。
4.开展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非法改装行为,对机动三轮车生产、销售集中地区进行突击检查,形成执法威慑力。
5. 开展“涉港”企业专项治理、港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检查企业5196户,发现擅自变更地址企业166户,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尽快整改;对31户不实际经营港口业务的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尽快核减经营范围;督促77户企业办理注销;对88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隐患排查,共发现10处隐患并督促其完成整改。
6.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监督检查。已检查5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12家销售企业,1家维修企业,未发现违法问题。
7.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工业产品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上半年共审批危险化学品企业10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企业4家;对7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生产条件监督检查;对辖区内32家危险化学品及9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获证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抽查3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75批次产品、16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企业的1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8.开展电气火灾专项监督检查。上半年共检查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生产企业14家;检查电线电缆、家用电器销售企业13家;监督抽查9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生产的42批次产品,合格41批次,合格率为97.62%,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正在依法进行后处理。
9.开展商品交易市场检查。共检查市场63个,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重点对市场内商户亮照情况、悬挂位置、签订的协议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规范,对用电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安全提示,对老旧电器设备进行了查看,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履行承担市场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完善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市场交易秩序安全有序。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10.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综合治理。一是对59家获证企业开展资质年度监督检查;二是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开展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回头看”;三是服务农村“气代煤”建设项目,积极配合区指挥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四是完成了对车用气瓶充装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信息化改造。
11. 做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一是春节、五一及“两会”期间,对大型游乐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设备、企业进行排查;二是2018中国“绿公司”年会、第二届世界智能大会期间,按照《天津市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办法》要求,对会议宾馆、比赛场馆等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保障性检验,并在活动期间全员值守。
(三)关注民生,着力解决电梯监管难题
一是承担天津市2018年20项民心工程工作,协助市市场监管委进行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完成两万余台电梯登记信息的梳理、完善工作,组建滨海新区二级应急救援队伍。
二是着力解决“三无”电梯问题,2017年市政府第二次大督查重大隐患得以解决。
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排查1795家电梯使用单位在用的20823部电梯,查处各类隐患71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对4家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维保单位,已移交执法办案部门处理。
四是认真解决群众电梯投诉举报问题。上半年,共承办处理各类电梯投诉举报58件,回复率、满意率达100﹪。
(四)加强宣传,多种形式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6月16日在塘沽街解放路商业步行街等四个宣传点设置展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在汉沽第一小学、塘沽馨桥园小学举办电梯安全专题讲座;在天津滨海高新区第一学校开展电梯故障困人模拟体验活动;在商场、广场、社区宣传屏及各市场监管所等20余块LED大屏幕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宣传标语。
二是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举办充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会和电梯维保单位培训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讲进企业活动两场;召开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及事故警示教育大会。
三是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活动。在汉沽盐场组织了溴素储罐泄漏应急演练;在方特欢乐世界开展了模拟火流星游乐车空中停电应急救援演练;联合保税区安监局、总工会、海港办、消防支队等部门在振华物流公司组织开展场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举行了电梯应急演练活动。
四是联合中新生态城管委会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抽查活动。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抽检在用住宅电梯200部,并召开大会对抽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质量缺陷予以通报,督促物业公司、维保单位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正人正己,加强内部安全检查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一是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二是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三是严格执行安全形势分析制度,梳理排查内部安全风险点。
2.加强内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二是定期开展内部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3.开展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先后部署五项系统内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内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督促全局各部门、各单位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定期开展内部安全隐患督查检查。共排查安全隐患4项,限期整改4项,投入整改资金10余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局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理念、工作方式比较僵化,统筹、协调、宣传、推动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分解不够细致。
(二)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部门对“管业务就必须管安全”的理念理解的还不够透彻,执行的不够坚决,没有形成本质安全。个别处室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局安委会部署的任务开展不及时、落实不到位,对业务条口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布置、不督促,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不指导、不了解。
(三)在安全生产案件检查、移交、调查处理等环节中的责任落实不够明确,存在工作推诿现象。
(四)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特别是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人均监管设备近3000台,远高于全国平均1:400的人机比,监管工作压力及风险极大。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紧紧抓住企业这个责任主体,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装备、严格安全监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不断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要突出监察重点。强化汛期、国庆、中秋、春节等重点时段和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组织开展重要活动、重大工程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加强电力、化工、冶金、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察,开展高风险特种设备隐患治理,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要加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体系研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专家库整合工作,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要更大地发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辅助作用,提高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二)强化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和质量监督
严格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受理和审批工作,全面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获证生产企业监管,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严格审批市场主体准入手续,全面落实主体监管责任。
依据法律法规对前置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把好日常登记注册关。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严格做到:凡未经审批部门许可的,一律不核发营业执照,杜绝“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同时对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行政许可证件,或行政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全部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督促各单位积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严厉取缔无照经营。
(四)深入开展局系统安全风险排查工作
开展系统内部安全自查,特别是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泄密、安全行车、危险化学品管理、值班值守制度落实等方面,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五)全面强化投诉举报受理和分析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接转相关投诉举报,并跟踪办理结果。根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需要,及时汇总分析相关投诉举报数据;强化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督促作用。
(六)全力以赴做好配合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品交易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经营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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