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党的十九大
期间消防安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
现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保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张瑞;电话:65305459)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党的十九大期间
消防安保工作方案
为贯彻区政府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保工作,经区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统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保工作统一协调、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区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火灾防控责任分工。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整治
1.依法吊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企业营业执照;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消防产品行为;对发现的属于其他部门主管的无证无照经营消防产品行为及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牵头部门:审批处)
2.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牵头部门:质监处)
3.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牵头部门:执法处)
4.开展消防产品获证企业工厂巡查,重点查处无证出厂、销售以及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标志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消防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牵头部门:认证处)
5.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工业气瓶、车用气瓶充装安全监察,严厉打击违规充装行为。(牵头部门:特监处)
6.组织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配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值守检查巡查、重大节假日的值班、用火用电管理等消防安全自查、督查工作;组织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牵头部门:财务处)
(二)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和专兼职队伍建设
1.消防设施建设。各分局、各直属机构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对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抗灾能力和安全检查评估,健全和落实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提升消防安全运行能力。
2.专兼职队伍建设。确定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工作机制,完善消防安全防控管理组织体系和消防应急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广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深刻汲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全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步骤
十九大期间消防安保工作从即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
(一)部署阶段(即日至9月30日前)
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分别对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区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一次集中约谈,让全体人员充分认清当前全区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将安保工作摆在压倒一切的政治高度,把隐患查到位、改到位,把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区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一次全员培训工作。
(二)隐患查找整改阶段(即日至10月18日前)
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开展内部消防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消除发现的火灾隐患。
各牵头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大执法力度,最大限度地发现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实行对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零容忍”。10月18日前,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要“归零”。
(三)总结报送阶段(10月18日至10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总分析(包括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10月30日前报送区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区局《关于印发新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市场监管安生〔2017〕12号)、《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津滨市场监管安生〔2017〕10号)、《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市场监管安生〔2017〕11号)等文件要求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工作职责,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加强对本条口的业务指导,并组织开展督查。区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进行督查。
(联系人:张瑞;电话:6530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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