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2018年信息公开年度发展报告
新区市场监管局按照《2018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大力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及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区政府完成迎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把关信息发布内容、程序等要求。政务公开列入部门领导工作分工,在政府网站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统一组织、协调推动,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根据新区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新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按照要求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健全完善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相关制度。对照国务院部门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本单位职责任务,编制本单位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主动公开文件要明确审核标准,严格规范形式,按照区政府保密审查的统一部署开展一文一审制度,严把发布关,每一个主动公开文件均配套有保密审查表。严格执行《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形成以制度管人、靠流程办事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及时更新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区财政局统一部署,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在预决算公开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按照“谁承办、谁公开、谁发布”的原则,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审查,严格按照要求通过建议提案办理平台发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2018年区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增加16项,删除76项,修改91项。
二、拓展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影响
一是将政务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管理,每日登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后台,及时对网站栏目及内容进行整理、补充和完善,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二是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区图书馆)提供纸质文件。三是编制《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发展报告》并主动报送,公开发布。四是用好“两微一端”政务公开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增加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目前已发布微博信息1592件,微信公众号信息155件。。三是积极推进网络问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办理回复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务网市场监管局子网站“局长信箱”留言。
三、抓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2018年“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公示综合监管和执法检查信息。全年随机联查共抽取901户企业,涉及14个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610人次,其中现场检查52户,集中检查131户,拒不配合企业39户,已吊销或注销企业16户,无法取得联系企业505户。检查结果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促进社会公众对执法检查行为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双向监督,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是经区委、区政府审议印发了《滨海新区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确立责任清单,全面完善质量提升政策体系。印发《滨海新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积极推动新区各领域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质量提升行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质量提升行动年”暨“双零”行动和“双百”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新区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提升三年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各个文件均通过新区政务网、滨海时报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增加政策传播效果和透明度。
四、坚持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利用及公开
截至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3577件,各承办单位均及时受理,及时受理率达100%。面对巨量的投诉举报案件,充分运用平台大数据,坚持投诉举报数据的月分析和周热点汇总通报。充分利用分析结果,掌握并研判区域消费热点和趋势动态,对于问题较突出的行业和区域,及时通报联席会议。
五、积极稳妥公布市场监管信息
对于适宜向公众公示的市场监管信息,积极践行“公开是必须,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务网站进行发布。一是对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证书收回、发还事项进行公示,涉及收证企业26家,发还证书企业12家,二是对2018年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进行通告,公开了飞行检查的1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和19家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检查情况,三是对食用农产品定期检测结果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已公示32期,四是对产(商)品质量抽检结果进行公开,印发《2018年天津市滨海新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2018年天津市滨海新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重点产品目录》及《2018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计划》,发布4期《天津市滨海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和36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公告,五是行政执法处罚案件信息通过执法监督平台公开238件,录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04件。通过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方便市场监管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结合区政府对重点工作的重大部署,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8年共发布三份政策解读文件,分别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力资本出资管理办法(试行)>政策信息问答》、《关于对<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政策解读》、《关于对<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产品质量社会责任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政策解读》,通过问答式、通俗化解读,回应社会对政策的关切,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七、加强舆情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健全政务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认真面对新闻媒体来电来访,积极协调解释媒体关注的民计民生问题。畅通上下沟通渠道,及时跟进处置反馈,用权威准确信息抵制虚假臆测信息,努力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主动掌握新闻宣传的主动权。
八、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推进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公开
严格规范依申请受理、处理、答复程序,依申请受理渠道畅通,2018年共受理138件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答复形式严谨规范。答复内容有针对性,对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不公开理由、依据并明示救济渠道,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联系方式和名称。全年有4件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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