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东丽区小俊面馆餐饮管理店(王俊伟)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1-22 17:00


天津市东丽区小俊面馆餐饮管理店(王俊伟)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9日,我局接到壹诺(天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DBJ24120110115631692),该报告显示:2024年8月14日抽检的天津市东丽区小俊面馆餐饮管理店使用的“勺子”(消毒日期:2024-08-14),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中实测值为大肠菌群/50cm²检出。 

(二)案件情况。

当事人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警告。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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