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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丽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丽〔2019〕26号 )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3-26 09:18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 津 市 东 丽 区 消 费 者 协 会文件

 

 

津市场监管丽〔2019〕26号

 

 

关于印发《东丽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机关科室及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组织好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围绕中消协“信用让消费者更放心”年主题以及市监管委和市消协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东丽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3月4日

 

 

 

东丽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为搞好3·15纪念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辖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信用让消费者更放心”年主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为重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电子屏幕、政务微博等形式,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传递正能量;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普及消费知识,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理性、安全消费,着力提升群众在各个领域消费维权的获得感和参与度。3月15日上午,在张贵庄中心城区设立“3·15”宣传活动主会场,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搭建假冒伪劣商品鉴别台,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各监管所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深入推进消费维权进社区、进企业、进超市、进商场、进市场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

深入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3月13日,联合相关企业及专业讲师,深入老年人相对集中的社区,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科普讲座。宣讲维权途径,规避消费陷阱,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引导老年人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提升法律意识和消费知识、维权知识。

(三)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企业活动。

深入投诉相对集中的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等重点企业,结合投诉热点问题,为企业客服人员及场内商户讲解《消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调解纠纷技巧,并宣传“信用让消费更有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商家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营造辖区和谐诚信消费环境。

(四)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

3月5日,邀请养乐多公司讲师深入实验小学,给学生介绍乳饮品和饮料的区别,讲解乳饮品(养乐多)的配料、添加物、营养成分、加工过程以及小学生选购乳饮品基本常识。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届时向同学们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和购买文具注意事项。

(五)深化消费维权诚信联盟企业活动。

继续推进消费维权诚信企业联盟工作,通报2018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宣讲“信用让消费者更放心”年主题,新增津乐园、养乐多公司等几家企业为成员单位,进行授牌,诚信联盟企业做诚信承诺,开展联合签名诚信承诺活动,激励和发挥重点企业、大型卖场的引领示范作用。

(六)集中开展执法检查,维护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以问题为导向,立足消费市场需求,努力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从事后解决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变。结合2018年度投诉举报热点,对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企业开展行政约谈和问题通报。以大型商超、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为重点,开展食品、药品、计量、价格、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积极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七)开展市场专项检查。

“3·15”期间,加大对市场的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市场管理制度,维护市场内正常交易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提高自我管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任;引导场内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杜绝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八)打击电子秤计量作弊行为。

“3·15”期间,以各大集贸市场为重点,对市场内在用公平秤、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免费进行计量检定,预计检定电子秤100余台,同时在活动现场向广大市民普及计量基础知识,讲解辨假识假方法,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严厉打击计量作弊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计量秩序。

(九)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加强生产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对消防产品获证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无证出厂、销售以及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标志的违法行为。

(十)加强“3·15”值守。

组织收看和做好央视“3·15”晚会有关工作。对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及时依法处理。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特别是针对“3·15”晚会曝光的问题,走进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反馈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予以重视。切实加强“3·15”活动的组织领导,通过系列活动提升“3·15”维权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消保维权、执法监管、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周密部署,组织到位。根据方案活动安排及责任分工,各部门要提前谋划,及时部署,合理安排,扎实有效开展好每项活动,争取使全局 “3·15”系列活动有声有色。

(三)加强值班,应急处置。3·15期间,各部门要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好消费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遇重大、突发消费安全事件,按照程序及时报告,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期间,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确保消费侵权案件得到依法查处。

(四)加强宣传,及时总结。要注重留存3·15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照片、录音、录像、信息、简报等资料,并于3月15日下班前将“3·15”活动开展情况报消保科、消协。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请于3月20日报送消保科。

 

 附件:2019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9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部门:

宣传教育

组织普法活动

场次



开展大型咨询活动

场次



组织重要新闻发布



播放公益广告



刊发新闻稿件



组织开放活动

场次



印发各类宣传资料

册(份)



消费者参与活动数量

人次



经营者参与活动数量

户次






维权会议

举办座谈会

场次



举办通报会

场次



举办交流会

场次



举办培训会

场次



举办其他会议

场次



消费者参会数量

人次



经营者参会数量

户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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