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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专利奖2025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5-13 17:41

各企、事业单位: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于近期发布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专利奖2025年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东丽区2025年天津市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本市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为多个的,以专利奖的第一申报人为准;

(二)参评专利应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三)参评专利权利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四)参评专利为单项专利,不得将多项专利组合申报;

(五)参评专利技术水平高或设计新颖,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专利不超过3项;专利权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的,参评专利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专利不超过5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天津市专利奖:

(一)参评专利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天津市专利奖的;

(二)参评专利申报往届天津市专利奖未获奖,且实施效果无新的实质性进展的;

(三)专利权人严重失信的。

二、报送要求

(一)推荐名额。天津市专利奖实施推荐制,按照《通知》要求,本年度天津市专利奖东丽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共11个,其中包含3个发明、实用新型专利;2个外观设计专利;6个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市属国企、科研院所、中央驻津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具有自荐资格,进行自荐项目不占东丽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按照《通知》要求,本年度专利奖推荐需要经过申报单位内部公示、推荐单位公示(自荐的由所属区知识产权局代为公示)、网上电子版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三个步骤。需在7月1日至15日完成提交网上电子版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根据此项时间安排,东丽区知识产权局拟于6月底完成相关项目公示,公示通过项目在7月1日至15日完成网上电子版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根据此时间对材料报送时间要求如下:

 1.拟通过东丽区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请于6月11日前将《通知》中申报材料电子版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公示材料扫描件提交至东丽区知识产权局邮箱:tjdlzscq@126.com,东丽区知识产权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逾期不再接收。

 2.市属国企、科研院所、中央驻津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推荐的项目请于6月20前将《通知》中申报材料电子版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公示材料扫描件提交至东丽区知识产权局邮箱:tjdlzscq@126.com。逾期不再接收。

    (三)报送材料要求说明

     1.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包含申报书电子版(word文档)及附件电子版附件目录及所有附件材料应扫描后嵌入一个pdf文档报送),分别以“专利号+申报书”、“专利号+附件”命名(如:ZL2020********.*+申报书、ZL2020********.*+附件,附件材料大小不得超过20M),

     2.企、事业单位内部公示材料:申报项目的单位在内部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附件: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专利奖2025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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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瑜、祖金玲;联系方式:2498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