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3-26 10:17

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 


津政发〔20194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

做好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确定了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将《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工作任务分解为146项。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落实责任。《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工作,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做好落实责无旁贷。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负首责,认真对照分解任务,逐项明确主责领导人员和具体责任人,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完成时限,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实。

  二、加强组织推动。各单位要一切工作往前赶,该办、能办的事痛痛快快去办,今天能办的不等到明天,上午能办的不拖到下午,该开工的项目早开工,已开工的项目抢进度,要出台的措施快制定,已出台的政策早落地,在全力争取第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的基础上,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要加强预期管理,坚持稳字当头,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改进督查评估。市政府办公厅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改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方式,力戒形式主义,突出明察暗访,定期分析评估,既减轻基层负担,又务求取得实效。

 

附件: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表




                                                               2019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