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结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切实解决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全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计划
(一)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落实食品生产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行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事项及检查方式参照总局食监一司组织制定的《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操作手册》。
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划分结果,按照对应的监管周期和频次进行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从生产经营食品类别、经营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生产经营条件保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风险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对高风险食品采取重点监管,通过食品风险分级管理发挥日常监管的最大效能。
1.对A级(低风险)食品企业原则上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2.对B级(较低风险)、C级(中风险)食品企业原则上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
3.对D级(高风险)食品企业原则上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
4.对乳制品等重点食品企业原则上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
(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产〔2020〕5号)的要求,做好全区食品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抽查对象应当以“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系统”中,辖区风险等级为A、B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为基数,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检查事项应随机选取《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重点项(*号)不少于10个,总检查项目不少于20个。监督企业整改到位,提高良好生产规范水平。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公开,并及时录入“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系统”非计划模块中。
食品生产环节随机抽查的检查人员,由我局从事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且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组成。实施抽查的人员由各监管部门自行随机确定。
二、责任落实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和明确各级监管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所网格化作用,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生产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采取典型案例、座谈研讨、重点督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大业务指导和督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2.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卫生、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杨军、郭华巍 联系电话:84376800
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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