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丽区市场监管局 东丽区消费者 协会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2-23 15:20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科室及直属机构:

《东丽区市场监管局 东丽区消费者协会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已于2024年2月23日经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责任部门依职责认真落实。


                                         东丽区市场监管局            东丽区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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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市场监管局 东丽区消费者协会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隆重纪念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紧紧围绕2024年度“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以“提振信心、放心消费、增强高质发展力”为宗旨,结合我区消费维权工作实际,特制定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聚焦东丽区“四项年度攻坚行动”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市场监管“五大工程”,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纪念活动,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切实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助推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纪念活动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子海

副组长:徐凤莲、白国良、孙千翔、杨军、翟洪丽、张宪科、冯贵全、张仕东、杨庆双

成员: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科室及直属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网监科。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的筹备、配合、推动和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纪念“3·15”权益日宣传活动。3月15日上午,在东丽万达广场设立主会场,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讲解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发放消费教育引导宣传资料,宣讲预付式消费、网上消费等注意事项,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速检。各监管所结合工作实际,在重点市场、商场设立设立分会场,开展消费维权咨询宣传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牵头部门:市场网监科、消协

配合部门:食品科、食品协调科、药化科(器械科)、质监科、知识产权科(广告科)、各市场监管所、质检所

    (二)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授牌活动。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牵头组织区文明办、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辖区重点企业积极申报“放心消费示范企业”,为符合标准的企业授牌。引领辖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履行企业责任,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共同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部门:市场网监科

配合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三)开展消费维权知识集中培训。组织辖区诚信联盟企业、ODR企业、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等生活消费重点企业举办集中培训,宣讲2024年度“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讲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展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解技巧等知识,提升企业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处理解决投诉能力,营造东丽区和谐诚信消费环境。

牵头部门:消协、市场网监科

配合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四)开展12315“五进”活动。消协联合相关企业或者律所,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市场网监科整理归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维权途径、消费注意事项以及如何规避消费陷阱等内容,制作 PPT课件,课件分享各监管所,各监管所在“3·15”期间深入校园、企业、市场、景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现场解答消费咨询及维权疑问,发放消费维权相关材料,帮助群众树立科学合理绿色消费观念,激发敢消费、愿消费、乐享消费活力。

 牵头部门:市场网监科、消协

 配合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五)推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各监管所要采取多渠道、多方式,持续推动无理由退货承诺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覆盖落地,挖掘重点行业经营者主动承诺,实现投诉不出门店,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牵头部门:市场网监科

    配合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六)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消协微信公众号、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海报、开展主题宣讲等方式,对中消协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印制年主题宣传海报,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在辖区内市场、广场、企业等进行张贴,组织重点家居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企业在播放“3·15”及年主题PPT幻灯片,营造“3·15”良好节日氛围。

牵头部门:消协

配合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七)组织召开行政调解消费投诉案例研讨会。通报2023年度受理投诉情况,各部门推送的行政调解典型案例进行经验交流,针对处理消费投诉存在的疑难问题和行政风险进行答疑,因处理投诉被复议存在的问题进行提示。通过以会代培,以案说法,增强执法人员防范风险意识,提升稳妥处置消费投诉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部门:人事科、市场网监科

 配合部门:法制科、消协、投诉举报承办部门

    (八)学习《天津市消保维权指导手册》。《天津市消保维权指导手册》整理汇集了消费维权常用法律法规文件、投诉举报处理常识、 社会热点问题、典型案例以及调解艺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操作性和指导性,是做好消费维权的工作指南。以“3·15”为契机,在我局掀起学法用法高潮,帮助执法人员熟悉和掌握消费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牵头部门:市场网监科

 配合部门:投诉举报承办部门

 (九)及时处理“3·15”期间投诉举报。确保热线畅通,认真解答消费者咨询,严格依据程序规定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提高办理效率,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化解各类舆情。要进一步发挥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作用,强化企业自律,促进消费纠纷和解。

牵头部门:12315投诉举报中心

配合部门:投诉举报承办部门

    (十)开展“3·15”系列执法检查,维护市场秩序。紧紧围绕市场监管职能职责,落实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强化对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缺斤短两、价格违法行为、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重点领域的监管。针对“3·15”晚会曝光的问题和典型案例,严格依法快速处置净化市场环境。“3·15”期间,组织开展假冒伪劣罚没物品集中销毁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经营行为,震慑违法分子,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牵头部门:执法支队

    配合部门:各执法办案部门

   (十一)做好央视“3·15”晚会值班值守,快速处置突发事件。投诉举报中心全体干部全员值守,接转12315平台和区网格中心转办,以及政务网站、电子邮箱、来信等渠道的投诉举报,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接到的投诉举报件要“第一时间分流、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注重实效性,提升办结率。按照市市场监管委通知要求,央视“3·15”晚会当日,安排组织局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统一在局机关央视“3·15”晚会值守会场收看现场转播。

    牵头部门:投诉举报中心、市场网监科

    配合部门:各监管所、执法支队、相关业务部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予以重视。各位局领导、相关部门要对“3·15”活动予以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提升“3·15”维权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切实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消保维权、服务发展、监管执法的职能作用。

    (二)周密部署,组织到位。根据方案活动安排及责任分工,各部门要将工作落到实处,协同联动,提前谋划,合理安排,争取全局“3·15”系列活动有声有色,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圆满完成。

    (三)主动担当作为,及时反馈成果。“3·15”晚会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以执法支队为主要成员组建“3·15”应急队伍,各监管所、业务科积极配合,针对“3·15”晚会曝光的问题、重大、突发消费安全事件,立即开展曝光问题排查,确保问题不过夜,第一时间反馈查处情况,同时注意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四)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及时收集“3·15”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照片、录音、录像、信息、简报等资料,并于3月15日下班前将“3·15”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附后)报市场网监科、消协、办公室,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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