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9-21 18:30

目录

第一部分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5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5

四、支出决算表 5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5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6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3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4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4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以及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质量立市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以及知识产权规划、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本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四)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负责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违反价格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理价格举报和投诉。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消费者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商品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依法处置产品质量投诉举报,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消费教育引导,推动经营者自律。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工作。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质量提升活动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推动品牌建设,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产品质量状况分析。

(八)负责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并实施监督。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落实本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本区覆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除外)、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推动建立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工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实施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生产及经营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执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负责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和实施。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组织开展标准示范试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商品条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四)负责本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本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交流和信息发布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21个职能室,下辖5个预算单位。

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

1.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东丽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东丽区计量检定所;

4.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

5.天津市东丽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6.天津市东丽区消费者协会。


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按功能分类列示)

、《收入决算(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85,330,947.52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196,563.89元,下降15.9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支出减少;二是因压减支出,导致公用支出减少;三是2022年的部分项目经费财政未批复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5,621,325.63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7,329,885.81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支出减少;二是因压减支出,导致公用支出减少;三是2022年的部分项目经费财政未批复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584,252.82元,占99.9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8,329.80元,占0.02%;其他收入18,743.01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5,752,646.90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3,218,372.39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支出减少;二是因压减支出,导致公用支出减少;三是2022的部分项目经费财政未批复经费。其中:基本支出63,835,338.85元,占74.44%;项目支出21,792,873.77元,占25.41%;经营支出124,434.28元,占0.1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6,020,872.13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312,132.09元,下降15.1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支出减少;二是因压减支出,导致公用支出减少;三是2022年的部分项目经费财政未批复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5,625,307.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2,458,536.33元,下降12.7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支出减少;二是因压减支出,导致公用支出减少;三是2022的部分项目经费财政未批复经费。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25,307.6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002,968.11元,占79.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7,594.08元,占6.51%;卫生健康支出2,444,745.45元,占2.8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600,000.00元,占11.21%;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681,823.59元,支出决算为85,625,307.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36,000元,支出决算为1,0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未拨付,项目支付安排到下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0,099,236.36元,支出决算为48,530,572.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支出变动,二是压减公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质量安全监管年初预算为956,9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未拨付,项目支付安排到下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未拨付,项目支付安排到下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086,800元,支出决算为7,279,522.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年中追加预算;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88,4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2,873.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未拨付,项目支付安排到下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15,675.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养老保险社保基数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2,492.19元,支出决算为1,861,918.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养老保险社保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82,814.94元,支出决算1,723,927.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数变化。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60,570.50元,支出决算376,045.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数增加,导致年中追加预算。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344,772.54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功能科目调整。

12.商品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9,6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级专项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63,832,433.87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6,550,133.76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支出减少;二是因压减支出,导致公用支出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57,778,680.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053,753.7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48,825.41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312,174.59元,完成预算的32.28%;较上年减少63,372.63元,下降2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2)公务用车加油使用加油卡中的结余。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61,000.00元,支出决算148,825.41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12,174.59元,完成预算的32.28%较上年减少63,372.63元,下降29.86%。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61,000元,支出决算148,825.41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12,174.59元,完成预算的32.28%;较上年减少63,372.63元,下降2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2)公务用车加油使用加油卡中的结余。截至202212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5,634,610.01元,比2021年减少1,535,282.96元,降低21.4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15,97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5,972.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12,242.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12,242.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7%。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检验检测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已对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1,792,873.77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

本部门2022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