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东丽区李正敏水产经营部涉嫌经营不合格水产品案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一、天津市东丽区李正敏水产经营部
(一)产品名称:鲫鱼、毛蚶子,(编号:FPADGNQ316298F6、FPADGNQ316318F6,购进日期:2021年6月22日),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东丽区李正敏水产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问题鲫鱼、毛蚶子。经查,当事人鲫鱼、毛蚶子分别购进了10KG和5KG,向抽检单位售出1kg和1.65kg,其余全部销售给上门顾客(已无法查清具体销售对象)。
(三)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监督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以上产品已全部被市场消化无法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或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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