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东丽区盛通饺子馆使用不合格餐具(餐盘)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市场监管委 发布日期:2022-09-17 10:37

关于天津市东丽区盛通饺子馆使用不合格餐具(餐盘)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天津市东丽区盛通饺子馆使用不合格餐具(餐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餐具(餐盘),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餐具(餐盘)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东丽区盛通饺子馆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问题餐具(餐盘)。经查,当事人的经营场所配有消毒柜,可以正常使用,当事人使用消毒柜自行对餐具进行消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满足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构成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

责令当事人停止食用消毒不合格的餐具,严格按照餐具消毒的相关规定对餐具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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