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丽区金河家园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9-19 11:50

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丽区金河家园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丽区金河家园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春红原味花生(商标:春红+图形商标、规格型号:215克/盒、生产日期:2022-11-26)。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20盒涉事食品,向抽检单位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售出12盒,其余全部销售给上门顾客(已无法查清具体销售对象)。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且当事人不具有对所购买食品进行检测的能力,不可能知道涉事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行为。

20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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