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津市场监管丽〔2019〕83号
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规定
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机关科室及直属机构:
日前,中共天津市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实施细则》(津党厅〔2019〕3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做好《实施细则》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市市场监管委及区安委办专门印发通知就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现制定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内涵,切实把《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转化为完善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强化工作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通过深入学习,使我局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把握《实施细则》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握其对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和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规范。
(一)深入学习宣传《实施细则》
1.局领导班子采取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方式,传达学习《实施细则》。
2.局办公室组织各部门进行集体学习。
3.组织全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学习。
4.局各党支部组织支部学习。
5.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及时报送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2019年6月26日前,至少向局办公室报送2条信息。
(二)认真落实《实施细则》有关要求
1.按照机构改革后部门新“三定”及时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严格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局党委议事日程和局党委会议工作报告内容,局党委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党委书记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3.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党委及其成员职责清单。
4.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制度。
5.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修订局机关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6.各责任部门细化部门内部安全生产职责,对部门内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
(三)强化考核考察
1.局领导班子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列入述责述职报告中。
2.将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并将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能力评价、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参考。
三、任务分工和节点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实施细则》
1.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传达《实施细则》。
责任部门:党建工作科;完成时间:2019年6月。
2.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部门进行集体学习。
责任部门:局安办;完成时间:2019年6月。
3.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学习。
责任部门:局安办;完成时间:2019年6月。
4.各党支部组织支部学习。
责任部门:党建工作科;完成时间:2019年6月。
5.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按要求向局办公室提供信息简报。
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科室及直属机构;完成时间:2019年6月。
(二)认真落实《实施细则》有关要求
1.及时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间:局新“三定”印发后1周内。
2.严格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局党委议事日程和局党委会议工作报告内容。
责任部门:办公室;,党建工作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党委及其成员职责清单。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完成时间:局新“三定”印发及局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后1周内。
4.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制度。
责任部门:党建工作科,局安办;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5.修订局机关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局安办各成员部门;完成时间:局 新“三定”印发后2周内。
6.各部门细化部门内部安全生产职责,对部门内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
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科室及直属机构;完成时间:局“小三定”印发后3周内。
(三)强化考核考察
1.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将局领导班子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列入述责述职报告中。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将局机关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并将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能力评价、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参考。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实施细则》对营造东丽区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实施细则》、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作为贯彻《实施细则》的首要环节,作为推动安全生产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机遇,在准确理解《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把《实施细则》要求落实落细,务求实效。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学习贯彻《实施细则》情况报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联系人:李彦俊;联系电话:84375926)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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