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2-25 14:45

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监管,严厉打击和整治违法犯罪行为,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线上和线下,针对各类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以及非法回收销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的行为。

二、工作重点

依据市场监管工作职责,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行为:

(一)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的行为。(价格科、执法支队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二)未按规定取得许可或备案,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药化科、医疗器械科、执法支队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过期失效产品的行为。(药化科、医疗器械科、质监科、执法支队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四)以普通、工业用等非医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为。(质监科、医疗器械科、执法支队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五)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以及冒用认证标志灯质量标志的行为。(质监科、执法支队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六)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行为。(知识产权科、竞争执法科、广告科、执法支队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七)加大对防护用品网络平台、微信、微博、直播等渠道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或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行为的查处工作。(市场和网络监管科、执法支队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开展行动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迅速反应、对照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抓好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扎实履行市场监管工作职责,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部门要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流程,普及防疫知识,消除不实信息,引导舆论导向,及时上报典型案例,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好数据统计,及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要对照防疫期间执法工作要求,做好执法工作数据统计,及时上报疫情防疫相关案件信息,务必做到数据更新及时、报送准确,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请各部门如有相关案件填入《案件查办统计月报表》报送即可。

附件:1.东丽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案件查办统计月报表

2.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联系人:刘晓冬、任树建;联系电话:1392088161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