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的优势作用,履职尽责,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电信网络犯罪的本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批示,依据市场监管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子海,成员部门包括: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政务服务科、信用监管科、竞争执法科、市场和网络监管科、广告科、质监科以及各市场监管所。
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在企业法人注册登记中全面实行相关自然人身份查验,通过活体人脸信息进行身份核验,有效防控通过冒用他人虚假身份骗取登记注册行为。(政务服务科负责)
(二)对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公安等有关部门移送的风险线索名单,着重对名单中人员申请新设企业登记的,在业务登记系统中增加提示功能,审核人员可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政务服务科、各监管所负责)
(三)对于短时期内一个自然人设立多个企业的情况,在业务登记系统中增加提示功能,审核人员视情况,可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政务服务科、各监管所负责)
(四)按照诚信建设职责分工,做好联合奖惩目录梳理和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平台的日常工作。(信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五)做好网络和广告的严密监管监测防范处置及案件的查处工作。(市场和网络监管科、广告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六)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加强对人才交流中心、中介市场和人才市场信息的管理,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给违法犯罪人员以可趁之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场和网络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七)加大对网络通讯器材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着手,强化对网络通讯器材市场的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质监科、市场和网络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宣传。各部门配合主责部门做好宣传防范工作,注重宣传引导,从源头上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二)强化内部配合。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主体责任,结合部门实际,互相配合,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部门要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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